宋晓明庭长 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带领第五合议庭赴河北高院开展专题调研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过程中,河北省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治理环境污染”目标大力推进“6643工程”(即:到2017年,全省压减6000万吨钢(铁)、6100万吨水泥、4000万吨煤炭、3600万重量箱玻璃产能)。
河北高院也相应制定了应对措施,积极为关停企业工作提供司法服务。为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提前研判,受河北高院之邀,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同志带领第五合议庭于今年2月26日至27日赴河北高院,就河北省关停企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在调研中,河北省委政法委、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国资委、工信厅、环保厅、人力与社保厅、法制办8家单位详细介绍了该省近期集中关停钢铁等企业的有关情况,并分析了未来可能面临的问题。
有关单位同时希望人民法院为关停企业相关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河北高院及参会的中级法院汇报了法院为保障企业关停工作顺利进行所开展的工作,并提出了有关问题。 宋晓明同志围绕企业依法退出市场问题向各参会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尤其就当前关停企业过程中的分类处理、协调推进、权利保障等问题对下级法院进行了指导。调研小组还就企业退出市场的具体问题与下级法院进行了交流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