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黑社会】黑社会杀人无人管!
淮阳县黑社会有多凶?2011年4月30日晚8点多,淮阳县城内发生一起一年轻人被以董娃蛋为首的黑恶势力活活打死的恶性案件:据目击者称,当晚,一年轻人因骑摩托车刮到了董娃蛋的豪华轿车,轿车上的黑恶势力人员随即对年轻人大打出手,然后又把年轻人拉到车上说要把其弄死,年轻人因害怕跳车逃跑。
后董娃蛋等人边追边打电话叫来更多马仔,撵上年轻人下死手二次殴打,年轻人被打得满头是血,无路可逃时被逼跳湖,而岸上的董娃蛋等人又拿着砖头砸,一直砸到年轻人喊救命并说:“我不行了”还不停手,一露头砸一砖头,直到年轻人溺水死亡,董娃蛋等人竟残忍地说“打死了走吧”。
案件发生后,董娃蛋等人猖狂逃窜,好在被公安机关在郑州地域相继抓获。图为今天中午(即5月2日中午)董娃蛋等杀人嫌犯在公安民警的押解下指认犯罪现场。图片显示,现场可谓是万人空巷,这足以说明广大群众对董娃蛋黑恶势力的愤恨程度以至极点。在此,我们希望淮阳县公安机关以此为契机,掀开全县打黑除恶的高潮,还淮阳一片祥和的碧水蓝天。
据悉,被害人名叫朱俊锋,系淮阳县大连乡朱庄行政村人,是一个未满20岁的青年。据网友介绍,2011年4月30日晚8点多在河南省淮阳县城关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了一起黑社会杀人事件。本来是一起斗殴案件,因为公安局出警晚(从报警到出警整整用了一个多小时),导致斗殴升级,变成了一起恶性案件。
刚开始网上有人发布贴子的时候,我还不相信公安机关会这样迟迟出警。因为,公安机关是对人民群众的安全负责的,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闻警必动是公安机关的好传统。不可能对将要发生的恶性事件麻木不仁。但是,事关我自己的一件事儿让我相信了网上的传言。
起因是,因为这起案件(公安机关称之为“4·30杀人案),网友们在论坛上发了“淮阳县第二警察局”的贴子,5月3日,我把这个贴子转到了博客上。在这个贴子中,提到了淮阳县北关有个“苏大赖哥”,是淮阳第二警察局中人物。没想到,5月4日,一个自称是苏大赖儿女亲家的人就到了我家附近到处散播消息,要对我家“不利”、要“杀了我们一家”。
为了家人的安全,我立即拨打110报了警,并详细把我家的地址(和北关派出所相邻)告诉了北关派出所接警人员。没想到从5月4日下午2点多报的警,到晚上23点依然没有出警。我问北关派出所接警人员,该接警人员竟然说找不到我家。而此时,我的家人吓得一直躲在家中不敢出门。我再次打110报警,110报警台竟然不耐烦地挂断了我的电话……
我们知道,从2010年初,秦玉海省长就提出了整体作战法,在整体作战法中,特别强调了“公安机关‘一把手’在推行、整体作战法中起主导作用,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必须首先解决‘领导抓、抓领导’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秦省长的讲话非常好,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来说,都是必须的,又是及时的。
淮阳县公安局在贯彻秦省长的讲话中,也是积极的。但是,在淮阳县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麻木不仁的态度中可以看到,下面的一些干警对上级领导的讲话是消极的、是抱着无所谓态度的。看来,淮阳县公安局的领导是应该好好抓一抓警风建设了。为什么要抓警风建设呢?就是要让犯罪分子无空子可钻,让黑社会在淮阳县无生存的土壤,不会再发生第二个“4·30杀人案。
我们看到,黑社会杀人,淮阳公安机关却置若罔闻,听之任之,直到出了事儿,公安机关才出警抓人。但是,这个时候,一个鲜活的生命已经失去了,而涉案人员也因为事件扩大将失去生命,或面临长期的监牢之灾。对警察为什么不出警的问题,我在下一篇文章中将会详细剖析。在本篇中,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因为警察不出警,导致了案件的扩大和延伸;因为警察不出警,导致涉案人员嚣张,致使案件向恶性化发展……
警察不出警,就是纵容小虎成长为大虎,而这只大虎长大了,回过头来吃了人,也狠狠地扇了警察一记耳光。所以,我在这里,向淮阳县公安局的负责人进一言:养虎遗患,反被虎伤。黑社会问题解决不好,淮阳县公安局会面临更加尴尬的境界!淮阳县公安局2011年5月2日建议淮阳县人民政府和淮阳县公安局立即就以下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一、董某的私家车安装有隐蔽警报器,公安机关为何常年不予查处?
二、董某为何能独霸龙湖岸公共绿地10余亩,长年对外租赁,谋取私利?
三、董某在独霸的公共绿地上开夜市大排档,把龙湖岸搞的污水横流,淮阳县环保和龙湖管理部门为什么不予查处?
四、董某在独霸的公共绿地上建房屋开餐馆是不是非法建筑,淮阳县城建部门为什么不予拆除?
五、董某携其爪牙殴打受害人时,群众报警,公安民警为什么出警那么慢?
六、目前该案件凶手是否归案及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何?
七、董某在淮阳臭名昭著、无恶不作多年,广大群众不言自明,淮阳县公安机关到底知道不知道,为什么不予提前打击?强烈要求淮阳县有关部门就上述问题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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