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约谈一批道路运输企业 多家企业因违法遭曝光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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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从2016年的"8.28""10.19""12.14"等事故,到2017年的"4.10"事故,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南宁市连续发生2起死亡5人较

从2016年的“8.28”“10.19”“12.14”等事故,到2017年的“4.10”事故,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南宁市连续发生2起死亡5人较大事故和2起死亡10人的重大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27日,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约谈了南宁市100多家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

在安全生产领域有一个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事故。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罗义学介绍,近期南宁交警队对54家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企业、6家公交公司、35家危化品运输企业以及2378家货运企业,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工作。经过排查发现,从2017年1月1日至4月14日,全市有27家客运企业和26家货运企业,存在交通违法较多;有20家货运企业和1家公交公司,存在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现象较多;9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现象。

数据显示,南宁市有9家货运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超过500次(包括已处理电子警察和现场处罚)依次分别是:广西顺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694次;广西超大高新货运有限公司682次;南宁市绿舟城市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675次;南宁市顺威运输有限公司643次;广西源盛仓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30次;广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605次;南宁市大沙田顺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577次;南宁运洁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有限公司566次;广西翔越货运有限公司514次。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往往都是因大量隐患由量变到质变、积累导致。从南宁市“4.10”交通事故来看,引发该起事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自2014年6月以来共有48次违法记录(其中已处理46次,未处理2次),涉及19种交通违法行为。

在当天的约谈会中,交通、安监、公安交警三个部门分别对各运输企业提出要求,要求各运输企业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企业管理的第一要务,要从内部安全管理入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源头上和防范上来,最大限度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通过交警部门掌握的数据,可以看出南宁市各道路运输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驾驶人安全教育监管不到位,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等突出问题。”罗义学直言不讳地说。

各部门负责人表示,防范交通安全事故,首先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切实加强驾驶人安全管理、切实提升运输车辆安全性能、推动实行安全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等方面着手,减少事故的发生。

记者从当天的约谈会中获悉,根据上级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2017年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南宁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部门监管合力,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针对“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旅游客车、大型公路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交警部门将咬定“检验率、报废率”不放松,定期梳理、定期通报,严格落实监销责任。

南宁交警部门将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酒驾、毒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客车违规载货、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和交通事故等情况。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深入运输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教育”活动,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合格,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是否到位,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是否严格。

记者了解到,对于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运输企业,违法未处理营运车辆数量占企业所有营运车辆10%以上,或者所属营运车辆单车有3起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运输企业都将被交通、安监、公安交警三个部门集中约谈,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还将被通过媒体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