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培民廉政案例分析 六分局廉政案例分析
根据群众举报,山西省纪委调查核实,2013年8月7日晚18点多,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与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书民、太原市晋源区农委主任范永生、太原市晋源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翟俊宏及该局副局长张晋宏等分别乘坐或驾驶单位公车或私家车,到某私企内部食堂聚餐。
餐后,文晓平一行又分别乘坐两辆公务车于当晚20点15分去到某商务娱乐会所唱歌娱乐。期间"歌厅小姐"陪唱。进入歌厅10分钟后,张晋宏离开回家。其余人一直唱歌到当晚23点25分离开歌厅。歌厅消费由某私企老板用现金支付。调查未发现文晓平等人有其他色情活动。
文晓平等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势下,顶风违纪,影响十分恶劣。经研究,决定给予文晓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依法撤销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给予常向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依法罢免其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给予李书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依法撤销其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给予翟俊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太原市晋源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职务;给予太原市晋源区农委主任范永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张晋宏做出深刻检查,由当地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二、原因分析
一个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犯下违纪行为,既有自身主观原因,也有外界客观原因,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究其主观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干部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导致自身行为产生偏差。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发生偏差,是个别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的考验,被别有用心者拉下水的根本原因;法纪观念淡薄,缺乏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廉政规定、组织教育置若罔闻,导致干部思想颓废、免疫下降,最终退化为社会的罪人;缺乏健康文明的生活爱好,缺少高品质的社交朋友,整日与声色犬马的娱乐人士混杂,最终走上违法违纪之路。
二是组织管理手段不够,未能产生威慑作用。干部生活工作中难免存在各种思想矛盾、心理压力,单位领导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尤为重要,管理不严格、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都会促使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虽然我们把队伍的思想教育摆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但教育中依旧会存在重点不突出,征对性不强的问题,教育的启发和引导作用还有待强化;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但是这些制度规定没有真正执行落实到位,缺少监督力度,少数干部对内部监督、外部检查依旧心存侥幸,认为不一定查到自己身上,思想上"自我放松"。
三、启示教育
作为一名税务干部、人民的公仆,我们要以此为警戒,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促,努力提升有效执行力,塑造一支有责任、高绩效、守规范、持清廉的干部队伍,以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我们要始终坚持把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开展形式多样、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抓好日常性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针对性教育,促使税务干部做到知法守法、知纪守纪;开展活动性教育,用先进人物的思想和事迹感染干部、影响干部,使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开展警示性教育,使每位同志真正把廉政教育学习入脑入心,强化学习效果。
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大监督防范力度。切实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化风险排查,切忌抱有侥幸心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防控措施。有效的监督,是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缺少监督,制度落实就会流于形式,各项工作就会走过场,我们要始终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监督,确保预防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管理。针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加强思想引导和疏导,加强谈心交心,及时把握干部思想脉搏。在对干部的管理中,我们既要做到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又要以情带队,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总结经验,解决难题,努力消除干部的不满情绪,切实保护和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针对干部的一些实际困难,我们要想其所想,帮其所需,解其所难,消其所忧,从关心爱护中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或无力解决的,我们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取得干部的理解,让每一位干部感受组织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