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箭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炸楼 到底谁错了?

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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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摘要┃一幢大楼使用不到16年就炸掉,真是让人难以想通.9月10日是教师节,然而武汉大学凌晨炸楼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据媒体报道,这次炸楼是应武汉市东湖环境改造的要求,被炸掉的是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又称主教楼).该楼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操刀设计,于1997年开始建设,2000年投入使用,在当时耗资约1亿元建设,教学楼共19层,是武大最高的建筑.一幢大楼使用不到16年就炸掉,真是让人难以想通.我们国家教育投入十分不足,学校还没有富裕到可以随便建个楼用十几年就扒掉的程度.即使将来有钱了,

摘要┃一幢大楼使用不到16年就炸掉,真是让人难以想通。

9月10日是教师节,然而武汉大学凌晨炸楼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据媒体报道,这次炸楼是应武汉市东湖环境改造的要求,被炸掉的是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又称主教楼)。该楼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操刀设计,于1997年开始建设,2000年投入使用,在当时耗资约1亿元建设,教学楼共19层,是武大最高的建筑。

一幢大楼使用不到16年就炸掉,真是让人难以想通。我们国家教育投入十分不足,学校还没有富裕到可以随便建个楼用十几年就扒掉的程度。即使将来有钱了,也不能如此任性。为此,我们有必要重温《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

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应该说,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武大炸楼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呢?这幢大楼才使用了16年,当然属于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那么除了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是不得决定拆除的。显然,武汉大学也知道所谓“环境整治”难以扯上公共利益,只有找别的理由。果然据当地媒体介绍,校方找了“主教楼建筑高度超高违反东湖风景区规划,对景观视线造成遮挡”的理由,这个理由看上去蛮有理,实际上真让人无语。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列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录,其分区与专项规划早应列入武汉市的总体规划,难道当初的建设者胆大妄为,在没有依法取得规划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施工建设并竣工使用?那当地政府以及规划、施工主管行政机关去哪儿了?

我们难以说当年与今天的“专家专题审慎论证”谁对谁错,但我们面对亿元以上造价的浪费,实在无脸说当年建是对的,今天炸也是对的。据说武汉大学此次炸掉大楼是奉命行事,当地省市政府给予了资金支持,仅拆除费用就达1300万元,再建造同等面积、水平的大楼没有几个亿下不来。就此,我们仅批评武大似乎有点不公,还应该问责当地政府——纳税人的钱,上亿呀,怎么说没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