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润泽调研宣传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是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下面是普法宣传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深入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压力重;村(居)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网络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居)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乡镇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居)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居)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居)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居)、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居)、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篇二: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
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
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
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
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
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三是要严格考核。
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
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
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
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现四个突破
即:人力资源、设施资源、平台资源和经费资源上有新突破。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我县实际重点培育和建设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这四支队伍。全县上下普遍建立健全普法三员骨干队伍(宣讲员、辅导员、报告员),并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设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在设施资源上实现新突破。设施资源是开展法制宣传的必要条件,全县舍得投入精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一些法制宣传必要的外部设施和内部设施。
全县以人口密集地、休闲场所、公园、车站、商场和主要街道等制作了固定永久性法制宣传设施,营造外部法制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内部设施建设力度,具体实现了五化,即:(1)办公场所实现专室化,从县办到各基层依法治理办都设有专室。
(2)工作运行实现图示化,从上到下统一制作工作运行图板、统一制作牌匾,各种组织、制度、指标、任务量化上墙、图文并茂,一目了然。
(3)宣传器材设备实现现代化,各级依法治理办都配置了数码像机、录像机、微机等宣传器材和办公设备,县办还配装一台专用普法宣传车。(4)普法档案实现规范化,全县统一要求、统一标准、文字档案齐全、类别清楚、专室专柜。
三是在平台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以八项宣传形式为载体,搭起具有本地特色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并在完善中抓提高,在提高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搞突破。第一,开展常规性纪念活动。
充分利用一些法律法规的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常规性活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第二开展法制文艺下乡活动。以县文化局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为依据,组织创作编排一台法制文艺节目,下乡巡回演出。
第三开展法律大集活动。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确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每个乡镇每年举办5次以上。第四开设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现有设施,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第六开辟法制专栏节目。采取以案说法、法制讲座、和银屏字幕等形式,通过电视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实践,提出这个1234工程,就是从不同方面加强思路的科学性、目标的远近性、对象的彼此性、内容的针对性、方法的灵活性、推进的整体性等要素的建设,使它们更趋完善、科学。
当然,仅就普法1234工程的提出,它不可能包罗万象、尽善尽美。但它不是孤立静止的,可以通过它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更好服从服务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目标。因此,我们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的角度,以未来向度的思维,用全局全程的视野,去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每一个方面和层次,才能在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结中,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