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冉-宝宝 《芈月传》里学法律:10岁魏冉捡宝剑小手指头不用割
小冉捡了公子壮丢弃的宝剑,按“偷盗” 当砍去双手(视频截图)
齐鲁网1月13日讯通过几个关键词,串联一则新闻,讲一个法律条文,光影法学课堂一起来说说电视剧里涉及到的那些法律。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今天要说到的关键词是,丢弃、捡、盗窃,说的是芈月同母异父的弟弟魏冉的遭遇。
话说这天,芈月同母异父的弟弟魏冉带着“公子壮丢弃在草丛里的”一把剑回到住处,有了这把宝剑,以后就再也不用树棍儿练武了,孩子就是这么容易满足。
孩子贪玩,捡了别人不要的东西,本就是小事一桩,可后宫就是后宫,危险时时刻刻都在,果然,很快,大祸就来临了,永巷令上门了 “魏少使公子壮丢失了一把宝剑,魏夫人命彻查。”永巷令带走魏冉,还要对他施行宫刑,也就是阉割之刑,这对芈月来说,天都要塌了。
小冉捡了公子壮丢弃的宝剑,按“偷盗” 当砍去双手。四处求告无门,芈月只好使出了“美人计”,可没想到,大“BOSS”秦王的话更让人心凉。“他拿走那把剑告知了公子壮并得到允许了吗?”虽然表面严厉,但终究心里怜爱芈月,最后还是秦王保住了魏冉。秦王下旨说,念及小冉年幼就割了一个小手指头。虽说十指连心,但对于那时候的芈月姐弟来说,这已经是最圆满的结局了。
小新说法“古法今算”
草丛捡来废弃宝剑,竟被当成小偷作案,律法严酷刑罚凶残,小小年纪饱受摧残,当今此案如何来断?
魏冉的一个小手指头让我们领教了秦律的严酷,那么如果设定,把秦律换成今天的法律,魏冉的行为到底犯没犯法呢?因为宝剑是捡来的,不用说,跟盗窃没有任何关系,最多沾边的是一个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假设魏冉捡到公子壮丢失的剑,失主上门请求返还,而魏冉拒不归还,那么,魏冉有可能涉嫌侵占。
然而永巷令一来就将魏冉拿下,不由分说更没有失主请求返还,所以魏冉作为财物的保管者当然不构成侵占,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刑法》第17条: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说,如果放到今天的法律,魏冉即使真的犯了盗窃罪,也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因为他只有1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