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暴力执法被几千人 城管执法小贩压死儿子
1月15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宁安社区门口路段,发生了一起非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是因为一辆装载水果的货车启动时,司机疏忽未注意到车子前方自家的孩子正在玩耍,导致小孩被货车轧死。
记者调看了监控录像,从画面上看,货车司机上车后直接启动车辆,没有注意到有个孩子在车辆的右前轮处玩耍。现场一片慌乱,有人拿着衣架在逃跑,惨剧就这样发生了,车辆轧过小孩的身体后,稍微停顿了下,再次向前方行驶,直到现场有人发现车轮下面有个孩子,货车司机开门下车开始和现场执法的城管动起手来。
现场的目击者说:“这里平时这样的小摊贩很多的,轧死的这个小孩是货车司机的儿子,货车司机是个无证的水果摊贩,看到城管来了,上车准备跑的,因为这边不能摆摊,小孩在车子边上玩耍,他爸爸没有看到也不知道,就把孩子轧死了,也就四五岁的样子。”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在15日20点45分的时候发表微博称,1月15日下午4时许,在建设四路安宁社区沪宁超市门口路段,一辆装载水果的货车在启动时,其车主刘某某(男,1988年8月生)未注意到自家4岁左右的男孩在车下玩耍,导致小孩被自家货车碾压致死的非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事发时,正是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城管、交警、派出所和兴达市政公司对该区块环境市容进行联合整治,当看到执法人员正对一个煎饼摊和一处水果摊进行执法管理时,离煎饼摊20米远载着水果的货车司机见状马上自行离开,但是并没有注意到自家4岁左右的小男孩正在车下玩耍,导致不幸事件发生。
事情发生后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向120求救,120急救车10分钟内赶到,小孩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网传商贩被执法城管追赶,为躲避追赶,开车离开时不慎碾死其子。记者查看了监控发现,碾轧时,城管确在附近街道执法,但距离商贩还有一段距离,并未有追赶刘某某的行为发生。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萧山区城管局,执法部负责人表示事发地段一直以来都被无证摊贩占据,因此决定对该地段进行市容环境的整治,萧山城市管理局法制科科长莫建国说:“宁安社区沪宁超市路段有一个水果车,水果车司机看到我们在整治,他自行就驾车离开,在离开时未注意,就发生了对自己小孩车子碾压的情况。”
该负责人认为,现场城管执法符合程序,没有证据显示其暴力执法,货车司机停车后跳下车子扑向城管人员,随后发生冲突。另外周边有市民称,货车司机是在城管的追逐下才轧倒小孩的,情节纯属虚构。
莫建国说:“视频上能够清楚地看到,我相信不是谁打的问题,二是我们就根据事实情况,我想广大市民都有自己正确的理解。”
之后记者来到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杀死两名城管的夏俊峰昨天被执行死刑,自辽宁高院作出这一终审判决后,网上一直有对该判决不小的反对声。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是在网上舆论压力下完成的。这也是近两年微博舆论场异军突起后,一个受到网上舆论追捧的杀人犯被执行死刑的突出例子。
夏俊峰于2009年5月16日在因非法摆摊被带到城管勤务室后,将两名城管刺死,刺伤一名。事件引起网上舆论的密集关注,一些人通过舆论称夏俊峰是“英雄”,并努力证明他的“正当防卫”。自由派人士还组织向夏家捐款,帮助其子办画展等。夏俊峰案客观上促成了对城管文明执法的强大舆论压力,同时也刺激了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围观,既对司法腐败形成监督,也鼓励了对热门案件立场先行,搞舆论审判的倾向。
必须指出,网上舆论不等于民意,而是首先反映互联网部分活跃人士的意见。网上舆论直接打造了一些著名案件,并且表现出影响这些案件判决的强烈愿望。网上舆论的立场先行非常突出、公开,要求法院的判决首先与他们的价值选择相一致,而不是把法律作为根本依据。网上舆论要求重判一些人,如李天一。同时要求轻判一些人,如夏俊峰。他们的意见被层层裹上了情绪。
司法是要用事实和法律说话的,而事实的组成只能是证据,价值观并不能被用来改变事实的性质。这个案件中没有证据可以支持夏俊峰是“正当防卫”,最高法核准对他的死刑判决应是对法律精神的可贵坚守。
近来多起热门案件进行庭审和宣判时,网上舆论的参与度极高。如今庭审和宣判都越来越公开,这虽然会让舆论影响司法更加方便,但也提供了引导全社会成熟认识司法公正的重要机会。
只要各地法院坚决对热门案件依法审理、公正裁判,这样的判案积累就会逐渐搭建起司法公开条件下的公众认识坐标,培养公众在复杂舆论环境下的甄别力,慢慢搞清舆论与司法的正当关系。
中国采用的虽然是成文法体系,但在舆论充分开放时代,法院判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一个案件越抢眼,正确的判决就越是一堂面向社会的普法课。中国处在社会转型的纠结时刻,法院判例应逐渐获得一锤定音的裁决力量,法院做到这一点的那一天,就是中国真正成为法治社会的时刻。
网上舆论如此频繁地与法院竞争影响力,说明中国在一些核心问题上的共识严重不足,舆论监督缺少明确的方向和边界意识。中国的法制建设和舆论监督都来得太晚,舆论与司法之间的建设性关系尚需反复磨合,当前的一些乱象或许就是我们走向法治社会的“一路风景”。
从4月19日上午8时30分许到当晚20时许,5名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城管与拍照劝阻暴力执法者的争执,演化为波及全县的群体事件。
据当地官方表述,当天上午9时许,当地城管在灵溪镇一路口整治占道经营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紧接着,城管与路过用手机拍照的黄祥拔发生冲突,殴打致后者倒地吐血。5名打人城管随后被周围群众围攻,5人均受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
截至昨晚,当地警方已抓捕十余名现场挑事的涉案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
在这12小时里,黄祥拔,这个被城管围殴的路过拍照者赢得了当地民众的同情。然后再以同情的名义,5名城管成了受害者。
4月19日上午,目击者拍到的黄祥拔被打现场图片。
“不能这样搞”
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悄悄离开,没穿制服的几人留下继续殴打黄祥拔
19日8时30分许,39岁的黄祥拔在买菜归家途中看到几名城管正在收缴商贩的煤气灶、高压锅,“有一个城管对卖东西的老太婆动了手”。
目击者郑瑞元称,事发时,他看到一名卖茶叶蛋、烤地瓜的老婆婆在向四五名城管队员求情。“你们不能这样搞。”黄祥拔边拍照边说。正在搬东西的两名城管队员转身冲向黄祥拔,“他们上来就是两个嘴巴子”,黄祥拔说。
灵溪镇镇长吴招鹏介绍,黄祥拔被打的地点位于大门路与康乐路交会处,是灵溪镇的中心地带。大门农贸市场位于此地,每天早上都会有大量农村菜农前来卖菜,宽不足5米的街道两旁从早上5时起便充斥了汽车鸣笛与商贩叫卖声。
黄祥拔遇到的是正在康乐路上由江湾路向望鹤路方向清理占道经营商贩的城管。此前,他们已清理完大门路近四分之三的路面,即将完成早上的任务。
黄祥拔被打时,事发地对面的药店老板陈先锐说,当时他在店内听到街上有人喊“城管打人了”,随后出店门便看到三名穿着便服的城管人员在对一男子拳打脚踢。男子起先一直用双手护着头部,被用拳头打了一阵后蹲在地上,城管队员开始用脚踢,“城管穿着皮鞋呢,血都喷出来了”。
温州都市报:【网友:苍南发生城管打人事件引发民众围观】@苍南网微博:网友爆料:上午,苍南县灵溪镇城管打人至吐血,现在医院抢救,现场近千群众围困打人者。@若飞走监督:城管执法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一过路男子拿起手机拍照,城管见有人拍照,纠集四个参与执法的外地人,对该男子发起进攻,致其倒地吐血。
多名目击者称,殴打开始后,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悄悄离开,没穿制服的几人留下继续殴打黄祥拔。
大门路通讯器材店老板郭先(化名)称,殴打过程中曾有几名年轻人试图制止:“你们怎么可以把人打成这样”,“但马上被捶了两下。”
郑瑞元是其中一名上去理论的。在黄祥拔被打时,他就在附近拍照,上前想要理论时被城管队员拳打脚踢,“我的右脚被打肿了”。
殴打持续了不足10分钟。据目击者提供的照片,黄祥拔此时已口吐鲜血,身上留下几个脚印。“当时我已经没有意识了。”黄祥拔对新京报记者说。
黄祥拔昏倒后不久,在康乐路开店已10余年的唐淑娇赶到了现场。“那是我堂舅!”她的喊声迅速凝聚了围观的数百名街坊,他们围住了正试图离开的打人城管乘坐的车辆。
“创城”压力下的城管
大门菜市场一带平时占道经营情况就挺多,“一小部分小摊小贩总是不听劝,绝大多数群众还是理解和支持我们工作的”
“执法人员未与占道经营的商户发生冲突”,昨日,吴招鹏解释,执法人员要求黄祥拔停止拍照行为,但黄祥拔还是继续拍照,于是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黄祥拔受伤,继而引发附近群众的围观。
吴招鹏说,当天是一次对占道经营的常规整治,参与人员包括城管执法人员与临时工作人员。
此前,苍南县城管执法时曾多次与民众发生冲突。
城管的车辆被民众围住
2012年9月3日,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监察二中队在巡逻过程中,因清理占道物品与店主产生冲突,并造成女店主手指骨骨折;2011年7月28日,灵溪镇城管因强行没收聋哑人商品引发部分聋哑人打砸事件。
据多名事发地临街商贩介绍,这些年苍南县的城管执法与创建省级文明县紧紧相连。据苍南县政府官网显示,自2008年起苍南县便开始创建省级文明县,2011年成功。
唐淑娇称,2012年9月3日,龙港镇那次执法冲突便是由于城管为迎接文明办明察暗访而加强巡逻所致。
“创城”使城管队员的压力也愈发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