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正义公开举报释永信通奸调查进度 少林寺本无故事释永信为什么被举报

201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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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8月21日报道,河南省登封市2名举报人代表释延鲁等人到最高检来访接待室反映释永信涉嫌违法问题.最高检工作人员进行了接谈,并告知举报人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

8月21日报道,河南省登封市2名举报人代表释延鲁等人到最高检来访接待室反映释永信涉嫌违法问题。最高检工作人员进行了接谈,并告知举报人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应向有关主管机关反映。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接收了相关材料,已按程序转河南省检察院依法处理。

据报道,释延鲁等对释永信的实名举报内容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受贿、非法拘禁、非法持有少林资产。

假设举报都属实,且有符合刑诉法规定的证据予以支持的话,释永信是否就必然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非法拘禁罪呢?这首先得确认释永信是否必然符合举报所涉罪名的犯罪主体。

关于犯罪主体的认定,根据《宗教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少林寺属于社会团体,而受社会团体委托经手、管理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可构成贪污罪。

因此,释永信虽非国家公职人员,但若受少林寺委托,在少林寺和当地政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履行经营或管理职责,其可以成为贪污犯罪主体。

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的内涵、外延与贪污犯罪主体基本一致,释永信若在国有性质的企业经营中具有挪用公款而未归还的情形,其依然可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至于受贿罪犯罪主体的认定,释永信即便作为当地佛教协会副会长,也不能成为受贿罪主体,最高检《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已明确予以界定。根据刑法规定,对非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佛教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能按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非法拘禁罪,由于该罪名对犯罪主体没有特别要求,只要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该犯罪主体。

举报还提到了滥用职权罪,由于该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显然释永信佛教协会副会长的身份与该主体要求不符,不能构成该犯罪。

假定释永信侵吞或非法持有少林寺资产的举报成立,则很难说涉嫌刑事犯罪,这涉及宗教财产的问题。

《宗教管理条例》第30条对宗教活动场地的土地、房产、构筑物、其他合法所得的财产等明确列入宗教财产保护范围。且这类宗教财产应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部门登记或变更,并不得转让、抵押或作实物投资。

遗憾的是,对宗教人员损害、侵吞前述宗教财产的行为,应如何从法律层面予以追责或定性,却没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条例予以规制。所以即便对释永信非法持有、损害、侵吞少林寺资产的举报成立,恐怕也很难从现行法律法规中找到相应的适用条款。唯有“佛法”可以管制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比如因触犯佛法戒律而免去住持甚或佛教协会领导职务。

在如何通过法律管理我国宗教财产问题上,现有法律严重滞后,立法规划动作迟缓,导致出现法律空白地带。从国家现有宗教财产来看,无论是数额还是分布地域,都颇具规模,且关于宗教财产的管理、收益与支配,混乱迹象逐渐明显,损害、侵吞宗教财产的行为时有发生。当某种违法行为发生,律法不能适用,佛法也无可奈何的时候,表明我们的立法机关应主动履行职责,尽快推动相关立法进程。

值得一提的是,释延鲁等人向最高检举报,只能理解为举报策略或无奈之举,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释延鲁等人的举报并无立案侦查的权利,应理解为最高检“接受”了释延鲁等人的举报材料,然后根据管辖规定,将举报材料逐级转发至具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若释永信真的涉嫌刑事犯罪,侦查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或提请逮捕之前,还应呈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方可采取相关强制措施。这些程序性规定在我们国家的刑诉法里规定得很明确,争议不大。

退一步说,即使释延鲁等人的举报不能在刑事法律上成立,但释永信在少林寺下属独立的有限公司里持股经营的行为(即便按之前媒体报道那样属于代持行为,但关于宗教财产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披露制度也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显然有损害、侵吞、非法持有少林寺宗教财产的嫌疑,相关宗教主管部门应予规范,并按佛教协会相关规定做出处理,方彰显佛法之大。

7月27日上午,南都记者联系到举报者释正义,他表示,此次公开举报,“没有个人原因”,纯粹是因为看不惯释永信把少林寺变成目前这个样子。“希望少林寺能够回到一个佛门寺院应该有的样子,而不是成为他个人的工具”。

少林多风雨。7月26日有网友以少林寺弟子名义举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称其违规违法、玩弄女人,昨晚少林寺称遭恶意造谣已报案。今日少林寺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少林寺并无实名举报的“正”字辈弟子,此前也无少林弟子举报方丈,目前方丈和少林寺官方希望以法律途径还以清白。针对不实传言,方丈称“不辩解脱”。

而举报者“释正义”则表示,此次公开举报,“没有个人原因”,纯粹是因为看不惯释永信把少林寺变成目前这个样子。

昨日,一则《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这只大老虎,谁来监督》的帖子在网上热传。自称“少林寺知情人士代表释正义”发举报帖,“今天我们少林寺弟子们勇敢的站出来,揭露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违规、违法事件;让世人明白这个披着佛教外衣的少林寺方丈是怎样疯狂的玩弄女人、嚣张的侵占少林寺财产和玷污少林寺名誉的老虎。”

“释正义”在贴中称,释永信有2个户籍和2个身份证,并列出了其身份证号,此外还称释永信有情妇,并与女子通奸。

举报者释正义:举报属实,政府部门正在调查中

今日(27日)上午,南都记者联系到举报者释正义,他表示,此次公开举报,“没有个人原因”,纯粹是因为看不惯释永信把少林寺变成目前这个样子。“希望少林寺能够回到一个佛门寺院应该有的样子,而不是成为他个人的工具”。

释正义表示,此次举报是他的个人行为,“释正义”代表所有看不惯释永信目前所作所为的人。

举报贴中称,他2002年离开少林寺。南都记者向其询问其更多个人身份信息以及掌握的证据材料,其都表示目前还不方便作更多说明。

释正义说,在他发帖的同时,已经将有关材料,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了。他表示,具体哪些部门现在不方便透露,“政府部门正在调查之中,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

释正义向南都记者表示,“我有更多的事实证据,目前公布的只是很小一部分”。等到引起足够的社会关注度和政府关注以后,会把其他的事实证据陆续提供给政府部门和媒体。

何时公布?释正义说,要看政府的调查进度,“应该很快,相信政府会公正处理”。针对少林寺的控告,释正义表示,“目前公布信息都是可查询的,都是事实,政府调查之后就会清楚,我会负法律责任”。

今日上午,少林寺外联办郑姓主任回应南都记者称,少林寺僧众中并无“正”字辈,举报人以少林寺弟子名义举报方丈,并不知其目的。郑主任称,此前并无少林寺弟子举报方丈,这次释永信方丈和少林寺官方已向警方报案,希望以法律途径还以清白,随后称在开会不便详谈。

“少林寺本无故事,编故事的人才有故事。”少林寺无形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方丈说没这回事,举报为移花接木、编造,系造谣,公安部门自会查出举报者身份、给出调查结果,以正视听。

该负责人还称,自上世纪80年代少林寺复兴以来,少林寺变成利益聚集地,网上不实传言太多,不乏炒作和污名化的言论。少林寺方丈称“不辩解脱”,“意指网传是非误解越辩越扯,会破坏僧众和谐,佛门超脱利益之外才能真正解脱,纠缠是非曲直只会陷入轮回,无法解脱。”

近些年,关于少林寺的议论一直不断,今年两会期间,释永信向媒体证实其斥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在澳大利亚买地、修建分寺的消息,释永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006年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特邀澳大利亚一著名画家来少林寺采风,对方受少林文化的感染决定皈依,并立志让少林文化落地澳大利亚,他的设想也得到澳大利亚当地政府的肯定。

释永信称,“我们考察了两年,市政府在当地原住民的支持下,决定拿出沿海包括森林、牧场、湿地保护区在内的1248公顷土地,将其永久产权以很优惠的价格出让给少林寺,希望少林文化能给当地带来多样性和活力。”

少林寺无形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此前释永信想退出,但当地政府称只愿将地交给少林寺,释永信随缘而买地。今年春节后才正式介入此事,目前中澳双方建筑师、规划部门等正在规划沟通,进行论证落实,待两国政府审批通过,自会公布方案。

该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针对涉及公众社会的事件,少林寺会对财务、计划等规范透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