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高铭暄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考研笔记06刑罚论部分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第一节 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 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负担; (2)刑事责任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 (3)刑事责任以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 (4)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来承担; (5)刑事责任由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强制犯罪人承担。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根据, 所要回答的是犯罪人基于何种理由承担刑事责任、 国家基于何种理由追究 犯罪人刑事责任的问题。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一、刑罚的概念刑罚, 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剥夺或者限制其某种权益的强 制性制裁方法。
二、刑罚的特征刑罚具有以下特征: 1.刑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刑法中制定的强制方法; 2.刑罚是刑法中赋予“刑罚”名称的强制方法; 3.
刑罚是用以惩罚犯罪行为人的强制方法; 4.刑罚是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裁判科处的强制方法; 5.刑罚是由特定机关执行的强制方法; 6.刑罚从整体而言是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一、刑罚目的的概念所谓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效果。刑罚目的是刑罚论中最 重要的概念。刑罚目的理论是刑罚论的核心,它决定或制约着刑罚的其他所有问题,如刑罚 目的如何便制约着刑罚对象的范围,刑罚的体系与种类,等等。
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通过惩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改造罪犯,教育罪犯,预防犯罪。所谓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 一般预防两个方面。二、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1.
特殊预防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执行刑罚,防止其重新犯罪。可见,特殊预防的对 象只能是犯罪人,也即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防止已经犯罪 的人重新犯罪,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而刑罚则是最重要的一种预防手段。刑罚在特殊预防中-1- 的具体作用方式表现为: (1)通过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人适用和执行死刑,永远剥夺其再犯罪之能力。这 是一种最简单、最有效的特殊预防,但在现代社会它不应成为实现特殊预防的主要途径。
(2)通过对绝大多数犯罪人适用和执行自由刑,一方面使其与社会隔离,另一方面也可对 其进行教育改造,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此处,消极的隔离排害作用与积极的教育改 造作用,便是自由刑得以实现特殊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