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告《此间少年》侵权 江南:事前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没事
近日,著名作家金庸以“侵犯原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將內地作家江南、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等告上了法庭,稱江南小說《此間的少年》侵權,江南近期也在微博上對此事作出回應。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電話採訪了重慶鈞銳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曾斌,他表示:“是否侵犯著作權,還要依據法院的檢測結果來定論。”
據悉,江南2002年出版的小說《此間的少年》是他的第一部作品,主要講述汴京大學喬峰、郭靖、令狐沖等大俠們的校園故事。該書出版后再版三次。對於近日金庸的狀告,江南表示有點懵,“我當時覺得這是個校園小說,並不是武俠。也咨詢過律師的意見,律師說沒事才能出版的。”
江南也在微博中回應金庸狀告稱:“無論法律層面的結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於我22歲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這些事情給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擾令我非常地自責。”當晚,江南又一次轉發該長微博並表示:“最后說兩句,《此間的少年》兩有兩無:有仿照金庸先生書中人名﹔有出版收錢﹔沒有套用故事,就是個校園小說﹔沒有隱藏行跡,十五年來一直如此。委實說也不是致敬,小透明時代寫的,就是為好玩……給前輩和大家添麻煩了。”
昨日,律師曾斌表示《此間的少年》是否侵犯著作權還有待商榷,“法院將對作品進行文學比對,如果有超過30%的情節和內容一致,則可能定為抄襲。”對於江南書中人物姓名的套用,曾斌認為由於虛擬人物並非活人,因此不存在姓名權的問題。(記者 鐘洲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