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平王美华 王美华:工程建设安全 三问题亟待解决
王美华:工程建设安全 三问题亟待解决
安全要闻
王美华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名管理人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副总工程师王美华今年向大会提交的提案也正和建筑安全管理密切相关。
3月2日,记者对王美华进行采访时得知,她今年的提案为《关于加快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建设的规模依然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建筑业作为一个高危行业,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业界的共识。”据王美华委员介绍,住建部曾于2009年5月13日发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其目的正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长期从事建筑行业管理的王美华,始终高度着关注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无小事,这对建筑行业而言更是如此。”
“那份文件出台后,各省市、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文件,有的还编制并颁布了相关标准规范。可以说,住建部文件的出台,对我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起到了有效的推进作用,特别是对遏制重大安全事故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是,由于受到我国现行的设计与施工相分离的工程承包模式和工程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等现状和问题的制约和影响,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总体来说,我国的工程建设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据王美华委员介绍,住建部2015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通报情况显示,2014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42起、死亡554人:“虽然与2013年同期相比,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均有所下降,但是较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还没有完全遏制。因此,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和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根据调研,王美华委员认为当前建筑行业存在着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上存在重施工、轻设计的现象,从而导致在设计之初就可能埋下安全隐患;二是部分部门规章发布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也存在偏差;三是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不论能力大小均采取统一的安全管理模式。
为此,王美华委员在提案中提出了具体建议:“首先要从源头抓起,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议其安全管理应覆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应要求在设计阶段就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和安全交底,应对现行的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项目承包模式进行改革,建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管理模式。”
同时,王美华委员还建议应由文件起草单位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应对相关内容作出解释,增加可操作性。并且,她还建议应根据企业资质情况对企业承接项目的范围进行分类规定,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明确是否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在组织专家论证时,建议将‘要求单位负责人参加’改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
每一个环节都应明确下来,这样在实践操作中才更具指导性。只有工程设计中的安全管理愈加具体,安全施工也才能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