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再出南京彭宇 许云鹤帮扶老人被判赔10万
天津市发生类似南京彭宇案的事件,司机许云鹤开车途中,见到一位老太(王秀芝)翻栏杆横越主干道摔倒,主动前往帮助老太,结果反被起诉,虽然司法鉴定认为许云鹤的车辆并没有碰到老太,但法官王雷仍然判断许云鹤赔偿10万元。
事故示意图,红色为王秀芝老太横穿8车道的主干道,翻越栏杆后摔倒,蓝色为许云鹤车辆。
2009年10月21日,许云鹤开车行驶在天津红桥区红旗路上,最左面的车道。这时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横跨半个马路来到中间的护栏上,急急忙忙的伸腿就要跨越!不想动作太麻利,被护栏绊了一下,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许直接停下车,过去搀扶,发现老太太已经不能扶起来了,于是许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太的手腕包扎上。
专题:彭宇案后,谁还敢做好人好事
深圳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小区跌倒20分钟无人扶面朝下溘然而逝
然而就在此时,老太太拿起电话就喊:“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过来围观的路人有看到了过程的,劝许“赶快走吧,不然讹上你啦。”但是已经不能走了,后面围的人越来越多,走了就真成肇事逃逸了。110报警后,警察将车拖至了事故车停车场。
后来王秀芝老太太的女儿赶到现场,直接告诉许“拿八万了事,不给就找人弄你”。后来交警告诉我,老太太是膝盖骨折。在后来的处理过程中,老太太家属也多次到交通队闹事,还差点把老太太连担架一起放在交通队里。案子迟迟未判。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车主许云鹤花费了3000元,通过司法鉴定,证明自己的车辆不曾与王秀芝老太发生接触。
许云鹤花费了3000元,通过司法鉴定,证明自己的车辆不曾与王秀芝老太发生接触。
再后来,王秀芝老太太在法院起诉许云鹤,一直到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向我下发了判决书,判许去鹤赔偿王秀芝老太太108606元。
判决书中称:““被告(我)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远,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影响”
判决书以假设定罪,与影响极其恶劣的南京老太一案非常相似
赔偿问题上,先引用了交通法关于“机动车无过错方承担不超过10%”,然后说“原告跨越中心护栏属于违法行为,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最后却判许云鹤“承担40%的责任”。最后的计算显示“原告的损失范围为110840元”,而最后判赔偿的金额为“108606元”。
许云鹤认为法院的判决完全有失公正,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因为好心扶助老人,却反遭起诉和判罚,已经向天津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拆,8月22日会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次审理此案。
彭宇案过去了3年,今天重新提他,就是因为“彭宇案”带给社会大众的阴影至今没有消除。
在网络搜索彭宇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有许多类似彭宇的悲剧还在发生,做好事或者见义勇为,最后反被诬陷为肇事者。这似乎应征了“彭云案”一审判决的时候有网民得出的结论,这位网民说,彭宇案的宣判,宣告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平因此倒退了30年。
可以预期的是,这个判决一出,我们的社会无疑将变得更冷漠、人与人之间将变得更互不信任,人们对处于危难中的陌生人将更不敢伸出援手,因为如果一旦出现任何纠纷,你的一切善意的行为,都可能会被法官当成有恶意的动机。
2006年,江苏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在等公共汽车的时候,被行人撞倒,路过的南京小伙子彭宇将老太太送到医院,还替老太太垫付了医药费。不料,等到老太太家属赶到的时候,老太太认为就是彭宇撞倒了她,随后将彭宇告上法庭。一年之后,南京法院宣判双方无过错,但是彭宇需要赔偿老太太4万多元。2008年,双方和解。
这个案例最终结案长达两年,两年期间,社会舆论广泛关注。舆论认为,市民做好事反而被告上法庭,今后谁还敢救助街头急需帮助的老年人?这起典型的案例是中国社会公共道德的标志性事件,这个案子让法律蒙羞,道德沦丧。这个案例最糟糕的结果就是:公平输了,正义输了,良心输了。它在社会公共道德越来越脆弱的今天,加速了道德的下滑和冷漠的加深。
本案一审判决书全文,南京彭宇案对于全国见义勇为精神的损害到今天还没停止,有网站做调查,如果发现有老人倒地,还愿意去求助的人数不到3万,反倒是支招如何避免被讹诈的网友非常踊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