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德被李连杰告了
李连杰告宋祖德和大旗网名誉侵权案6日在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开庭。以往当被告从未出庭的宋祖德竟现身法庭,为自己“喊冤”。“文章不是我写的,跟我没关系。”宋祖德说,他对李连杰一直都很欣赏,从未写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希望网络警察帮他找出真正的凶手,他将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否认抹黑李连杰
宋祖德和代理律师以及朋友三人一同到庭。“我为什么要亲自过来?因为我很重视这个案子。现在不少人仿冒我的名字发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百分之一百、百分之一万没写过。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为,我真的没写过就不怕。”庭前接受采访时,宋祖德的情绪比较激动。
宋祖德说,他的博客5年前就关了,这几年都在用微博,写一些时政方面的评论。因为早些年经常会在网上对一些娱乐事件发表评论,均造成较大影响,所以不少人称宋祖德为“宋大嘴”。宋祖德表示,也正是因此,有一些不法之徒冒其名义写一些东西发到天涯论坛。“我出庭就是希望法官要求公安机关查出真正的源头,查到凶手,我还要告他。”
宋祖德说,由于和明星打交道时发现了娱乐圈的一些潜规则和假的东西,一不小心说出来了。随后,宋祖德话锋一转,“我是个真诚的人,我真的没说过李连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相反你们去搜一搜。”他说,此次出庭应诉特别理直气壮。
索赔110万元
曾为多位明星代理过官司的朱晓磊律师作为李连杰的代理人参加诉讼。而被告方除宋祖德和其代理律师外,其余的被告都没有到庭。
李连杰起诉称,2014年8月,他获知“大旗网”发布了一篇题为《惊爆:祖德称李连杰走上不归路!》的文章,称李连杰的壹基金不但管理上存在巨大贪腐漏洞,而且有些问题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高度……经查,该文系宋祖德在其博客中发表的名为《李连杰的卖国贼之路越走越远》的博文,引发了各大媒体及个人大量的转载。“大旗网”通过天涯社区将该文转载于其网站中,并对标题进行了修改。
李连杰要求被告方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10万元。
庭审中,宋祖德提交去年4月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的声明,称其从未在天涯社区发过任何帖子,任何以其名义在网上发表的言论都是假的。他说,原告提交的都是间接证据,都称转自宋祖德,没有一份直接指向是他本人发布的。“如果说是苏东坡说了什么,就去告吗?”
庭审后,朱律师说,大旗网至今未断开侵权链接,此事对李连杰造成的伤害非常大。李连杰只想要赔礼道歉,索赔是律师独立做出的评估。官司胜诉后,李连杰可能会捐出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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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近年
名誉权官司
2008年11月自称香港德达侦探所所长的刘信达在电子日志博客上创作了两篇文章,宋祖德在自己的博客上对这两篇文章进行了转载。
金巧巧以侵犯名誉权将宋祖德诉上朝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宋祖德赔偿金巧巧精神损失等共计20万元。
2008年10月谢晋逝世后,宋祖德、刘信达多次在网络博客上发文,捏造事实诽谤谢晋。
2009年12月,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定宋、刘二人侵犯谢晋名誉权,要求他们公开道歉,并赔偿谢晋遗孀徐大雯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近29万元。
2007年2月至4月宋祖德炮轰刘德华粉丝杨丽娟(杨丽娟从16岁开始痴迷刘德华,此后辍学追星,父母劝阻无效后,卖房甚至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其父由于杨丽娟的“追星”行为跳海身亡。)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三篇文章,文章用“垃圾”、“丑八怪”等词语形容杨丽娟。
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提交了3份起诉书,但无法证明文章出自宋祖德之手,一审、二审均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