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旅游首项国家标准发布 景点预约、医务服务不可少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邢郑)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我国逐渐步入了老龄化社会。根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中国老年人人均消费支出为14764元,消费结构已经出现从生存型向文化休闲型的初步转变。旅游成为老年人休闲生活的新选择。
我国老年旅游发展迅猛,已占有较大的旅游市场份额。但在老年旅游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老年旅游发展的瓶颈。相应的技术指引还是空白状态,缺少相关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市场运作,涉老旅游投诉案件数量较多。
据了解,本此国家标准委于12月29日发布的《老年旅游服务规范 景区》国家标准,作为首项老年旅游服务领域的国家标准,将填补旅游景区服务和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交叉领域规范性技术文件的空白。
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标准在综合考量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老年人服务质量偏好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景区老年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总结凝练而成。本标准的发布实施与宣传推广,将有助于提升景区的老年旅游服务安全性、文明性和便捷性,从而提高老年旅客满意度,为景区经济效益提升和规范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老年旅游服务规范 景区》主要内容包含,明确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提供老年旅游服务的各类景区。从老年旅游者最需要的“安全”、“优先”、“便捷”三个维度展开,提出旅游景区在安全管理、文明礼让、设施设备便捷方面的总体要求。
与此同时,规范内容从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设施设备、服务信息方面四个方面对服务提供者提出了综合性要求。其中服务组织条款主要涉及服务设计、景区规划、制度建设;服务人员条款主要规定了知识、技能、培训方面的要求;服务设施设备包括指示标识设施、游步道和交通设施、休息设施、卫生设施、辅助设施设备、智慧旅游设施设备6类;服务信息从功能、内容两方面提出了要求。并结合景区服务的特点和老年旅游者的服务偏好,在“吃、住、行、游、购、娱”的旅游基本要素基础之上,提出了票务服务、游览服务、交通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购物服务方面的要求。尤其针对老年旅游者的特殊需求,提出了预约服务、医务服务的相关要求。
此外,规定明确了景区应提供的意见和投诉受理渠道,并规定了7个工作日的投诉处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