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陷版权之争被索"天价"版权费
这样熟悉的转椅不知还能不能看见
昨日凌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恐将停播”的传言已铺天盖地,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则是在近日Talpa公司对外发布的声明中,提到将取消《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授权,这不但引起了灿星制作的抗议,更是让广大网友担心就此“好声音”将要退出历史舞台?记者昨日联系到“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他表示“《中国好声音》第五季不受影响。
昨日有网友爆料称,《中国好声音》荷兰原版《The Voice of Holland》的版权方Talpa公司在香港提出诉讼,禁止被告灿星公司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而灿星制作则回应称:Talpa公司违背国际惯例、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宣布取消《中国好声音》节目原有的授权,并拟将《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
昨日在网上也曝光了“灿星原创《中国好声音》节目模式讨论稿”。灿星制作为此表示,依然愿意在遵守国际惯例的前提下,与Talpa公司重启续约谈判,力争达成合作。但如果Talpa公司依然坚持违背国际惯例,坚持单反面撕毁合约,那么灿星制作一定会坚决捍卫《中国好声音》这一自主品牌。截稿为止记者获悉,星空传媒已启动针对Talpa的国际诉讼,拟将在荷兰、英国和美国同步提起国际诉讼,状告Talpa单方面撕毁合约的行为。
灿星制作表示,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因此在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
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Talpa公司突然表示,国内有其他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一举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经过艰苦的谈判,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
2014年及2015年,Talpa继续聘请专人在中国市场活动,试图鼓动其他制作单位抢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但未获得成功,该模式费也因此两年没有变化,灿星制作由此获得2018年之前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
2016年初,这一次Talpa公司单方面拒绝与灿星制作进行续约谈判,迅速与唐德影视签订了所谓的意向书。灿星制作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而唐德公司则迅速发布公告,宣布即将获得“好声音”节目的版权。
从2012年的200多万元人民币,到2016年的数亿元人民币,借助中国制作公司的“自相残杀”,荷兰Talpa公司四年内将节目模式费涨了上百倍。模式费几乎是节目总制作成本的几倍,这是全世界范围内从未出现过的“奇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