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勋厅长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对厅级干部进行廉政约谈
9月12日上午,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对6名厅级干部就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体约谈。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卢琼华,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郭华峰,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福德,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袁秀智,省老龄办副主任文新农和副巡视员张自力参加了约谈。
李厅长指出,本次约谈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上级有要求。继省委提出"3783"主体责任体系后,今年5月、9月,三运书记在武威、平凉、庆阳调研时,又提出了"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目的就是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个人有责任。开展集体约谈,是厅党组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书记,有责任和大家一起座谈交流,传递信号,统一思想,增进共识。
三是现实有必要。继"13666"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思路和"13555"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思路提出后,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但仍然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越是这个时候就越需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对此,厅党组首先要有责任、有义务担当起主体责任,为加快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今天约谈各位厅级领导主要内容有四点,一是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在分管领域严明纪律、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纠正四风方面,做了哪些调查研究,采取了哪些措施;三是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是怎样实施和加强领导、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的;四是在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有哪些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和意见建议 。
就班子成员如何抓好"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落实,李厅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尽到的政治责任。
厅党组成员要义不容辞地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认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既要管事更要管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
二是要落实作风建设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作风建设是关键。要把主体责任的落实,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同反"四风"相结合,同加强和改进作风相结合,把主体责任贯穿于作风建设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要切实抓好整改,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件件抓整改,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标准及时间要求,着力解决精神懈怠、满足现状、进取心不强等问题。要坚持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正党风转政风。
三是要落实防治腐败责任。反腐败既要治标,又要治本。
要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纳入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要认真落实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的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与党的建设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问责,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在惩治腐败工作上的主体责任。
四是要落实支持保障责任。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好后盾。
同时,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出重要决定或出台重要决策、干部人事任用等,要按照程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五是要落实正己正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当作政治责任和硬件任务,切实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示范、树立标杆、传导压力,把"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落实到位。
在抓好落实的同时,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特别要管好自己,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发挥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