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渐彪四辩 胡渐彪历年四辩稿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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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胡渐彪:大家好!首先让我先针对对方辩友所犯下的几个错误加以纠正:第一,对方辩友的第一个论证是说,今天由于网络是人机交流,有了这个人机交流,人们必然忽略人面交流,因此使人更疏远.我想告诉各位,这个论点犯下两个基本错误.一是用网络难道真的忽略了人面交流吗?今天我在家也上网,难道您就能凭此论断说,从此我就隐居在室内,和电脑共在一起,我就不出来与人交往了吗?不!我一样和人交往,但是我从此用网络和全世界各地的人民有更多的交往!第二是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说,今天要非见面不可,人们的关系才会更亲近,那我就很不了解

胡渐彪:大家好!首先让我先针对对方辩友所犯下的几个错误加以纠正:

第一,对方辩友的第一个论证是说,今天由于网络是人机交流,有了这个人机交流,人们必然忽略人面交流,因此使人更疏远。我想告诉各位,这个论点犯下两个基本错误。一是用网络难道真的忽略了人面交流吗?今天我在家也上网,难道您就能凭此论断说,从此我就隐居在室内,和电脑共在一起,我就不出来与人交往了吗?不!

我一样和人交往,但是我从此用网络和全世界各地的人民有更多的交往!第二是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说,今天要非见面不可,人们的关系才会更亲近,那我就很不了解了,今天我写信给我家里人,请问一下我和家里人的关系是不是更疏远了呢?今天我们更知道的是网络是一种非见面的交流法,是一种心对心也可以交流的方法,为什么对方辩友拼命告诉我们只有面对面才叫做有交流呢?

第二,对方辩友的第二个论点是说,由于网络上的人用匿名和人交往,因此这个使人们关系更疏远。这个论点我也感到非常奇怪,我和笔友交往,我用的是笔名,难道您就能凭此论断说,我和笔友的交往之间是越来越疏远了吗?

第三,对方辩友的第三个论点告诉我们说,用网络者会有一点点的弊病出现,他们提出了色情网站,他们提出了一些谣言----我方完全承认这一点。但是我想举一个例子请教大家,今天飞机也会有飞机失事,也会有劫机这种流弊的出现,但是我们因为飞机有飞机失事,还有劫机事件,我们就论断说,飞机它不会使人更快到达目的地,因为它有流弊----这样的逻辑推论能够成立吗?(掌声)

我方今天的论点是建立在一个更亲近的观念之上,更亲近是在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在质方面,人们从漠不相识到现在相识相交,是更亲近;在量方面,从以前疏于交往到今天频繁沟通,也是更亲近。

下面我将从三个论点论证我方立场:

第一,网际网络的出现,使人们打破国界隔阂,打破文化的这种樊篱,我们知道网络的遍布是纵横四海,不管你是在亚洲欧洲,你可以通过亚洲人环节,你可以通过欧洲联盟与举人交往,这种打破国界的隔阂是更亲近还是更疏远呢?

第二,网络成功地唤起了人们相互援助、相互关心的心灵,印尼华侨惨遭屠宰事件,南斯拉夫科索沃惨遭轰炸事件,在网络上得到众人支持,就是一个铁证。

第三,网络成功地打破了时间隔阂,今天不管你是身在远方,还是在地球的另一端,我可以通过网络和你瞬间交流。从以前疏于沟通到今大通过网络能够频频交往,这种关系如果不叫更亲近,是不是如对方辩友所说的叫做更疏远呢?谢谢!(掌声)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半决赛:

正方:温莎大学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可以两全

反方:马来亚大学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不可以两全

胜方:反 方:马来亚大学

(反方)胡渐彪:谢谢,先指出对方辩友整个立论架构推论的错误之处,对方辩友整个立论架构是建立在四个要点之上。

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全并不是一个完美齐备的概念,但是辞海明明就告诉我们,全是指完美齐备,是指没有例外的,为什么对方辩友的全是和辞海是背道而驰呢?就算对方辩友不喜欢辞海,那我们也知道,汉学家郑旋也说,全是指无暇病者,到底对方四辩待会儿给我们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无暇病者呢?

对方辩友第二个理论的根据是在于他告诉我们,坏的个人利益那个不叫做个人利益,但是对方一辩又告诉我们,个人利益包括的是欲望和需求上的满足,为什么个人的欲望和需求上的满足,就必然是善的呢?那坏的欲望和需求上的满足,还算不算是个人利益呢?

第三、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今天小我其实是可以等同于大我的,如果这时候满足了大我的群体利益,那我个人其实也是满足了小我――如果真的是这个样子的话,那我告诉大家:今天曼德拉坐牢27年,为了南非,其实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

今天德丽莎修女贡献她们,浪费自己一生的青春时光,其实她是自私自利,我们更看到林觉民的《与妻书》、《七珏别书》――为了国家与爱情分离,其实他还是为了个人利益,或许他是不喜欢他的老婆吧?(掌声、笑声)

对方立论的第四个根据点是告诉我们,今天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是有重叠性,有重叠性又怎么样?我们姑且承认有重叠性,也不代表两者之间没有矛盾性,如果之间有矛盾性要被迫一者要做出牺牲的话,为什么这个还叫两全呢?

对方辩友的整个理论其实只有几个:

对方一辩提出来说,人有社会性因此可以两全,人有社会性可人也有恶的本性啊,有恶的本性不也就有时候就伤害了群体利益啊,人也有极度善的本性啊,他们会要牺牲小我,完成大我,那除了社会性之外的这两个性是不是说明了不可以两全呢?对方一辩的第二个理论是告诉我们说,其实一个人作恶,他作了恶之后,最后会给人推倒下来,因此那个不算是个人利益。

那我们看看实际例子,苏哈托一开始作恶的时候,垄断了30多年来的国库,这个是个人利益,他作恶了,因此这一方面是个人得利,群体失利。到最后群体把他给推翻了,结果他个人就损失,群体就得利,不就说明了一者进一者退吗,这还叫两全吗?

对方二辩告诉我们,今天人们需要群体,人需要群体就代表说可以两全吗,我们很多时候是需要群体,但是因为我们需要群体情形之下,我们牺牲了局部的个人利益,为什么不叫做牺牲呢?

对方三辩则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可以两全,只是告诉我们说,我们的理论有什么不对,让我们看看他们举出了什么,他告诉我们说苏哈托只是一个个人,但是苏哈托的个人利益算不算是个人利益呢?他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完美不是我们的定义,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全。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义我所予也,利亦我予也,两者所予,都是个人利益,这一点到底是不是如此呢?各位雪亮的眼睛相信看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