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接受65万赔偿金 聂树斌冤案重审却无果
@微焦新闻背景
@头条新闻:
5月13日,背负杀人犯罪名冤狱10多年的河南农民赵作海接受了国家赔偿金和补助费65万元,他表示,将利用这些钱给自己的孩子娶媳妇、盖房子,好好过日子。他说:“没啥打算,就是好好种地、好好生活!”
@陈晓楠:
赵作海是不幸的,还是“幸运的”?又想起前一阵看到的:1994年8月,石家庄,38岁女工康菊花遭奸杀。一月后21岁电焊工聂树斌被捕,次年4月被处决。2004年,通缉犯王书金落网,供自己奸杀康菊花。儿冤死,聂父2度自杀致偏瘫。聂母四处奔走,求政府重审冤案。最高法院2007年曾要求河北重审聂案,至今无果。
博友观点
@南都周刊:
“赵作海冤枉了,我有责任,我的责任是因为我扛不住,我地位太卑微,人微言轻。
我应该顶,但是顶不住,即使顶住了,你还是被这转动的车轮碾死。”——时任商丘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赵作海案的公诉人郑磊说。当时,检察院的起诉书上,特地标注了一句话:“***要求20天之内起诉”。
@西塞山人:
我说国家赔偿太少了,被关11年才40万,15万还算困难补助。我妈反驳我说他应该想想没继续呆在监狱里是幸运的。哎,可见中国人太善良了,难怪还要感谢国家。
@听风灌雨:
如果要减少聂树斌式冤案的发生,一要慎杀,人死了就都完了,现在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算是个进步。二要提高技术手段,DNA检测等技术手段如果出问题会害死人的。三要严格程序,减少逼供行为。但是,真能避免逼供吗?天晓得。“命案必破”这个提法本身就有问题。
@中国人你为何不生气:
不去探讨为什么警察肆无忌惮行刑,改正为什么赵作海会被冤枉的主因,却用我们纳税人的钱去擦你的屁股,毒疮没有治愈,只是上面涂了一层油漆。
@侯李:
“国家赔偿”真是爽快!院长挺仗义!可这65万是院长自己出的吗?敢问院长这钱是从哪里出的?还不是千千万万纳税人的钱。“人民的公仆”办错案,理当由作为“主人”的人民来买单。真替赵老先生“感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