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女教师获捐1572万 民政部门称其可自行管理
7月23日,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右)在哈医大一院看望张丽莉。
5月8日,黑龙江“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舍命救学生的义举,让人为之动容。
3个月过去了,“张丽莉见义勇为爱心基金”收到来自全国的1572万元善款,当地民政部门表示,这笔基金将在张丽莉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交给她本人管理。
5月8日晚8点40分左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老师张丽莉像往常一样下班,一辆校车突然启动,撞向毫不知情的学生。
刹那间,张丽莉纵身推开两名学生,自己却被校车碾在了车轮下。经过全力抢救,张丽莉保住了生命,却失去双腿,网友称她是“最美女教师”。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三个月,记者再次见到张丽莉时,她说:“我只是接受两条腿的长度,但两条腿的样子,我还不敢看。”
医护人员说,张丽莉两条腿都有创面,换药时要把敷料摘下才能消毒,每次她都在嘴里咬一块纱布,有时纱布会被鲜血浸透。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科教授毕正刚说,张丽莉偶尔会询问身体上的划痕以后是否可以通过整容掩盖。
“她无声地掉了几滴泪,而且很快就转过身来,谈到能不能安一副假肢。”毕正刚说。
医生说,张丽莉经过半年康复期,就能装上假肢。
张丽莉的事迹经媒体披露后,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立即涌来,上至90多岁的老人,下至几岁的孩童,纷纷解囊相助。
“这也是爱心和信任的传递,我们慈善组织经得起诚信的考验。”佳木斯市民政局局长井元杰说。
他介绍,佳木斯市民政部门于5月14日临时组建了工作小组,帮助张丽莉老师在佳木斯、哈尔滨两地统一渠道,接收和管理爱心捐款,同时设立专门的捐款账号,确保每一个账目都经得起查验,并定期在佳木斯市民政信息网及黑龙江省相关网站公示。
截至8月11日,张丽莉见义勇为爱心基金已获得善款1572万元。
当地民政部门表示,张丽莉老师本人的身体状况还不适合接收并管理这些善款,待她身体条件允许后,这笔善款及账目将交到她本人手中,由其自行决定管理和使用。
不过,在目前我国尚无社会募捐法的情况下,有分析说,大笔善款的归属使用仅凭政府的口头承诺显然不够,如何既不辜负公众的爱心,又能保证善款用到张丽莉的康复?由谁来监督巨额善款的使用情况?
昨日,杭州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吕一鑫接受本报采访,通过张丽莉老师爱心捐助案例,对个人捐助的资金的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解释。
他说,据目前情况看,社会各界主动对张丽莉的爱心捐助,属于定向捐赠。定向捐赠是指根据捐赠人的捐赠意愿,为特定的对象进行捐赠和资助而实施的慈善活动,是慈善捐赠的一种形式。
社会爱心人士对于张丽莉老师的爱心捐赠,是希望给予她帮助,所捐的钱物应用于张丽莉的救助治疗、教育、后期生活和家庭困难等方面。
款项使用中,慈善部门有监管责任,要代替捐赠者进行监督。他解释,当地慈善部门作为接受方,在捐赠中是以受赠人的身份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直接将捐赠款物转交给捐赠者指定的个人(或单位),并负责监督落实捐赠物的实际使用情况。
吕一鑫说,对于爱心资金的使用,例如治疗费用等,慈善部门可以将款项直接转给受捐人张丽莉,也可将爱心款项转给为她治疗的医院作医疗费。因捐赠法中没有具体规定,究竟用哪种方式,这需要双方协商。可肯定的是,一旦款项按照合法程序完成捐赠后,慈善部门就完成了捐助行为。按照目前慈善部门的常规操作,医疗费等是直接将款项转给医院的。
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情况下,为保证所捐财物真正用到受捐人身上,在接受定向捐赠时,受捐人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受捐人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定向捐赠的款物按捐赠者意愿发放给指定的个人(单位)后要记录在案、接受捐赠人的监督。钱物捐赠出去后,慈善部门仍有监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也有明文规定:第二十二条,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那么对于捐赠剩余的财物,又该如何处理?
吕一鑫说,如果受捐人确因财物剩余需要改变用途的,慈善部门需征求捐赠者意愿,才能改变其用途。比如慈善部门和受捐人协商后,可在媒体进行公告,说明项目执行的情况,或改变用途的原因,最终征求捐赠者或公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