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硬下疳图片大全 梅毒的临床表现及治疗方法介绍

2018-09-2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梅毒在全世界流行,据WHO估计,全球每年约有1200万新发病例,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和次撒哈拉非洲.近年来梅毒在我国增长迅速,已成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性病.所报告的梅毒中,潜伏梅毒占多数,一.二期梅毒也较为常见,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也在增加. 梅毒患者的皮肤.黏膜中含梅毒螺旋体,未患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梅毒在全世界流行,据WHO估计,全球每年约有1200万新发病例,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和次撒哈拉非洲。近年来梅毒在我国增长迅速,已成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性病。所报告的梅毒中,潜伏梅毒占多数,一、二期梅毒也较为常见,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也在增加。

梅毒患者的皮肤、黏膜中含梅毒螺旋体,未患病者在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中,皮肤或黏膜若有细微破损则可得病。极少数可通过输血或途径传染。获得性梅毒(后天)早期梅毒病人是传染源,95%以上是通过危险的或无保护的性行为传染,少数通过接亲吻、输血、污染的衣物等传染。胎传梅毒由患梅毒的孕妇传染,如果一、二期和早期潜伏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几率相当高。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临床表现

1.获得性显性梅毒

(1)一期梅毒 标志性临床特征是硬下疳。好发部位为y.j、龟头、冠状沟、包皮、尿道口;大小阴唇、y.t、宫颈;肛门、肛管等。也可见于唇、舌、乳房等处。①硬下疳特点为 感染TP后7~60天出现,大多数病人硬下疳为单发、无痛无痒、圆形或椭圆形、边界清晰的溃疡,高出皮面,疮面较清洁,有继发感染者分泌物多。触之有软骨样硬度。持续时间为4~6周,可自愈。硬下疳可以和二期梅毒并存,须与软下疳、生殖器疱疹、固定性药疹等的生殖器溃疡性疾病相鉴别。②近卫淋巴结肿大 出现硬下疳后1~2周,部分病人出现腹股沟或近卫淋巴结肿大,可单个也可多个,肿大的淋巴结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

(2)二期梅毒 以二期梅毒疹为特征,有全身症状,一般在硬下疳消退后相隔一段无症状期再发生。TP随血液循环播散,引发多部位损害和多样病灶。侵犯皮肤、黏膜、骨骼、内脏、心血管、神经系统。梅毒进入二期时,梅毒血清学试验几乎100%阳性。全身症状发生在皮疹出现前,发热、头痛、骨关节酸痛、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男性发生率约25%;女性约50%。3~5日好转。接着出现梅毒疹,并有反复发生的特点。①皮肤梅毒疹 80%~95%的病人发生。特点为疹型多样和反复发生、广泛而对称、不痛不痒、愈后多不留瘢痕、驱梅治疗迅速消退。主要疹型有斑疹样、丘疹样、脓疱性梅毒疹及扁平湿疣、掌跖梅毒疹等。②复发性梅毒疹 初期的梅毒疹自行消退后,约20%的二期梅毒病人于一年内复发,以环状丘疹最为多见。③黏膜损害 约50%的病人出现黏膜损害。发生在唇、口腔、扁桃体及咽喉,为黏膜斑或黏膜炎,有渗出物,或发生灰白膜,黏膜红肿。④梅毒性脱发 约占病人的10%。多为稀疏性,边界不清,如虫蚀样;少数为弥漫样。⑤骨关节损害 骨膜炎、骨炎、骨髓炎及关节炎。伴疼痛。⑥二期眼梅毒 梅毒性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膜炎、视网膜炎等。常为双侧。⑦二期神经梅毒 多无明显症状,脑脊液异常,脑脊液RPR阳性。可有脑膜炎或脑膜血管症状。⑧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

(3)三期梅毒 1/3的未经治疗的显性TP感染发生三期梅毒。其中,15%为良性晚期梅毒,15%~20%为严重的晚期梅毒。①皮肤黏膜损害 结节性梅毒疹好发于头皮、肩胛、背部及四肢的伸侧。树胶样肿常发生在小腿部,为深溃疡形成,萎缩样瘢痕;发生在上额部时,组织坏死,穿孔;发生于鼻中膈者则骨质破坏,形成马鞍鼻;舌部者为穿凿性溃疡;阴道损害为出现溃疡,可形成膀胱阴道漏或直肠阴道漏等。②近关节结节 是梅毒性纤维瘤缓慢生长的皮下纤维结节,对称性、大小不等、质硬、不活动、不破溃、表皮正常、无炎症、无痛、可自消。③心血管梅毒 主要侵犯主动脉弓部位,可发生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引起梅毒性心脏病。④神经梅毒 发生率约10%,可在感染早期或数年、十数年后发生。可无症状,也可发生梅毒性脑膜炎、脑血管梅毒、脑膜树胶样肿、麻痹性痴呆。脑膜树胶样肿为累及一侧大脑半球皮质下的病变,发生颅内压增高、头痛及脑局部压迫症状。实质性神经梅毒系脑或脊髓的实质性病损,前者形成麻痹性痴呆,后者表现为脊髓后根及后索的退行性变,有感觉异常、共济失调等多种病征,即脊髓痨。

2.获得性隐性梅毒

后天感染TP后未形成显性梅毒而呈无症状表现,或显性梅毒经一定的活动期后症状暂时消退,梅毒血清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正常,称为隐性(潜伏)梅毒。感染后2年内的称为早期潜伏梅毒;感染后2年以上的称为晚期潜伏梅毒。

3.妊娠梅毒

妊娠梅毒是孕期发生的显性或隐性梅毒。妊娠梅毒时,TP可通过胎盘或脐静脉传给胎儿,形成以后所生婴儿的先天梅毒。孕妇因发生小动脉炎导致胎盘组织坏死,造成流产、早产、死胎,只有少数孕妇可生健康儿。

4.先天性显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 患儿出生时即瘦小,出生后3周出现症状,全身淋巴结肿大,无粘连、无痛、质硬。多有梅毒性鼻炎。出生后约6周出现皮肤损害,呈水疱-大疱型皮损(梅毒性天疱疮)或斑丘疹、丘疹鳞屑性损害。可发生骨软骨炎、骨膜炎。多有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和贫血。可发生神经梅毒。不发生硬下疳。

(2)晚期先天梅毒 发生在2岁以后。一类是早期病变所致的骨、齿、眼、神经及皮肤的永久性损害,如马鞍鼻、郝秦森齿等,无活动性。另一类是仍具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如角膜炎、神经性耳聋、神经系统表现异常、脑脊液变化、肝脾肿大、鼻或颚树胶肿、关节积水、骨膜炎、指炎及皮肤黏膜损害等。

5.先天潜伏梅毒

生于患梅毒的母亲,未经治疗,无临床表现,但梅毒血清反应阳性,年龄小于2岁者为早期先天潜伏梅毒,大于2岁者为晚期先天潜伏梅毒。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预防

首先应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其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

1.追踪病人的性伴,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禁止性行为。

2.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病人并及时治疗。

3.对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的感染梅毒者,最好治愈后再结婚。

4.如需献血,要去正规采血点,在献血前需做全面的血液检查,预防感染。如需输血,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明,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5.梅毒患者应注意劳逸结合,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利康复。

6.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7.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禁止性行为,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