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郑培民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郑培民同志在20多年领导生涯中,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取得了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组织部门作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学习郑培民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关键是要端正“五观”,突出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干部支撑和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牢固树立朴素的群众观,让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供力量之源。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老百姓比天还大”。这是郑培民同志群众观的形象概括。在郑培民身上,表现出职务越高,离群众越近,与群众感情越深。所以,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好朋友”、“好兄长”和“贴心人"”。而我们有些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却表现为:有的嫌“烦”,怕面对群众;有的嫌“土”,远离群众;有的嫌“刁”,绕着群众;做群众工作浮在面上;深入群众走马观花;对群众的疾苦麻木不仁;对待群众利益不闻不问……。
这样的群众观,怎么能够实现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呢?为此,正确的政绩观应建立在朴素的群众观上,朴素的群众观的根本要求是心中经常有群众,时时处处为群众。
树立朴素的群众观,就要多深入群众,做到进百家门,察百家情,想百家事,真正把群众的冷暖记心头;就要时刻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结穷亲,搞帮联,送温暖,看群众最盼什么,最恨什么,最需要解决什么,最想得到什么,真正做到知民情、答民意、顺民心;就要把群众同意不同意,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做决策、谋政绩、干实绩的根本出发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让广大群众真正成为正确政绩观的最终受益者。
二、牢固树立全局的利益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供信念支撑。
“当干部就要多做造福人民的事”,这是郑培民同志利益观的集中体现。为了加快湘西脱贫致富步伐,他欣然从湘潭平调到湘西,牺牲了个人小利益,维护了群众大利益。不论什么地方,他都坚持做“打基础的工作”、“对长远有利的工作”,从不往自己脸上“贴金”,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但是,我们有些基层领导干部看问题、做决策、干工作总和自身利益相联系,有的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往基础条件好的地方调;有的为了早出政绩,热衷搞虚张声势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花里胡哨的“面子工程”;有的怕出现工作失误,工作中拈轻怕重,专捡好的干,绕着问题走;在他的利益观中,全局的利益,长远的利益,国家、集体、群众的利益轻如鸿毛,而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小集团利益重如泰山。
正确的政绩观应建立在全局的利益观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全局的利益观的本质所在,树立全局的利益观,就要像郑培民同志那样,经常注意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做到“一日三省吾身”,牢固构筑起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就要像郑培民同志那样,在对待个人利益上做到“警钟长鸣”、“严以律己”;就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掌权、如何掌权;就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就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断锻炼意志品质,陶冶革命情操,提高精神境界,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
三、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供发展导向。
带头推广“双两大”地膜玉米新技术,积极引进“大电网”,支持扩建湘泉酒厂,坐阵指挥修通火禾公路……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都是郑培民发展观的科学实践。科学的发展观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现在,有些基层领导干部的发展观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盲目性和功利性,主要表现为:有的是不计成本地实现gdp的快速增长,有的是标新立异地搞新规划、绘新蓝图,上新项目、作新调整,有的是急功近利地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有的则陷入了重“经济gdp”,轻“人文gdp”和“绿色gdp”的发展误区。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各级领导班子谋政绩,干实绩,办实事指明了方向。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坚持“三个文明”整体推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敦煌是一个干旱缺水、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失调、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县市,因此,在发展上更要注重优化经济结构,要始终坚持以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基础,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只有确立这样的发展观,只有把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前提和基础,才能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才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取得的政绩才能经得住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四、牢固树立开放的用人观,让群众参与干部选任,以实绩决定干部去留,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供干部保证.
为政之要,关键在于用人。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创新选人用人观念,坚持用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民主的选人用人程序,科学的选人用人手段,规范的选人用人决策机制,好的作风选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努力把广大干部的注意力和精力集中到发展第一要务上,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智慧统一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
树立创新的用人观,必须坚持从以下三个方面选人用人。一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选人。要把能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的用人观,根据事业的发展需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靠得住,有本事,想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工作岗位上,尤其对那些能干成事而有争议的干部,要坚持“观大节、看主流、看本质”的观点,大胆使用,让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干部工作实绩。
二要坚持以实绩选人。看一个干部最终要看他的实际工作效果。考察干部时不仅要听“唱功”,而且要看“做功”,既看本单位的客观条件和基础,又要看本人的客观努力程度,既看“显山露水”的显绩,又要看“后人乘凉”的潜绩,既看近期工作目标完成如何,又要看为长远发展打了那些基础,既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看个人作用,又要看群众贡献,真正把那些敢抓敢管,勇于创新,实绩突出的干部用起来。
三是坚持让群众选人。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群众对干部的德才表现、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实绩最有发言权。配备领导班子、选拔领导干部要扩大民主推荐范围,严格民主推荐程序,变“领导认同”为“群众公认”;大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格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增强群众参与选人用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要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
总之,真正把对群众有真感情,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工作岗位上。
五、牢固树立公正的考评观,用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以机制激励干部创业,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供制度保障。
干部政绩的考核评价观如同一个无形的“指挥棒”,直接影响着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方向和重心。如何从制度上遏制谋假绩,做假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形式主义现象,进而从机制上激励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重实际、务实事、求实效的求真务实精神是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今后,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公正的考评观,坚持在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去考察考核、发现干部,坚持以“政绩评价干部,以经济增长评价干部,以群众满意程度评价干部”,着力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构建一整套以德才素质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手段的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增强干部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激励干部队伍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公正的考评观必须建立在科学、规范、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上。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首先,要准确界定干部政绩的考核标准。干部考核中要突出发展主题,区别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不断增强干部政绩考核指标的客观性、可行性。
其次,要正确采用干部政绩考核方式。要不断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坚持做到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现实考核与历史考核相结合,实绩考核与素质考核相结合,显绩考核与隐绩考核相结合,不断增强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操作性、真实性。
第三,要明确干部政绩考核主体。
要扩大民主,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干部考核的积极性,要让群众来做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总裁判”,不断落实群众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政绩考核的广泛性、准确性。第四,要强化政绩考核结果运用。
要建立有关专家剖析政绩机制,准确分析政绩长期利弊,全面地历史地看待政绩;要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要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以真实的政绩决定干部去留,激励干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