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有哪些 教你如何应对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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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在药理学中,指某种药物导致的躯体及心理副反应.毒性反应.变态反应等非治疗所需的反应.可以是预期的毒副反应,也可以是无法预期的过敏性或特异性反

在药理学中,指某种药物导致的躯体及心理副反应、毒性反应、变态反应等非治疗所需的反应。可以是预期的毒副反应,也可以是无法预期的过敏性或特异性反应。在物质使用中,包括用药所致的不愉快的心理及躯体反应。

症状

目前没有统一标准来描述或测定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性。大多数药物口服可致胃肠道功能失调,食欲不振、恶心、腹胀、便秘或腹泻等在所有不良反应中占很大比例。

医生通常把胃肠功能失调、头痛、疲倦、不明原因的肌肉痛、不适感以及睡眠的改变认为是较轻的反应不引起重视,但是这些反应是真正值得注意的。

中度反应包括焦虑、不安、烦躁,此外还有皮疹(特别是广泛和持久性的)、视觉障碍(尤其是屈光不正患者)、肌肉震颤、排尿困难(老年男性多见)、精神或心理的改变和某些血液成分(脂肪、脂质)的改变。轻、中度不良反应如无其他合适替代药物可暂时不特别处理,但医生应重新考虑用药剂量,给药次数,服药时间(饭前或饭后等),能否用其他药物缓解等(如有便秘的可用轻度泻药)。有些药物可致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此时,必须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治疗,然而有时必须继续用药,如肿瘤病人的化疗和器官移植时使用的免疫抑制剂。用药时,要注意用不同的方法防治严重的不良反应,如给免疫系统受损的病人用抗生素预防感染;用高效抗酸药或H2-受体阻断剂如法莫替丁、雷尼替丁防止胃溃疡出血;可输血小板治疗出血不止,给药物性贫血的患者输血刺激血细胞增生。

预防编辑

每种药物都存在出现不良反应的可能,医生在开写处方时必须权衡利弊。利大于弊才有应用价值,但是利和弊很难用数学公式来表达。用药要考虑治疗疾病,还要考虑对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如轻微咳嗽、感冒、肌肉痛,频发性头痛可用非处方药治疗,副作用小,非处方药治疗这些轻微的不适,安全性很大,但如同时服用其他药会增加不良反应。相反,对于严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如心肌梗死、肿瘤、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就有必要用药,即便药物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分类

在使用常用剂量的药物防治或诊断疾病过程中,因药物本身的作用或药物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而又不利于病人的各种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 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和特异质反应等。药物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按其与药理作用有无关联而分为两类:A型和B型。 A型(量变型异常)和B型(质变型异常):

A型药物不良又称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该反应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剂量有关,可以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zhuo类引起的瞌睡,抗血凝药所致出血等。A型主要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过程所致,特点是可以预测,与剂量有关,发生效率较高,但死亡率很低。

B型是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难以预测,发生率很低,但死亡率高。B型不良反应又可分为药物异常性和病人异常性两种,前者包括药物有效成分、分解产物,以及药物的添加剂、增溶剂、稳定剂、着色剂、赋形剂和杂质等所引起的异常作用;后者主要与病人的特异性遗传素质有关,如红细胞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所致的溶血性贫血等。此外,药物过敏反应、致癌和致畸作用也属B型不良反应。B型药物不良反应,又称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它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一般和剂量无关联,难于预测,发生率低(据国外数据,占药物不良反应的20~25%)而死亡率高,如氟烷引致的恶性高热,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在药物不良反应中,副作用、毒性反应、过度效应属A型不良反应。首剂效应、撤药反应、继发反应等,由于与药理作用有关也属A型反应范畴。药物变态反应和异质反应属B型反应。

1.副作用 药物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能给病人带来不舒适甚至痛苦,一般较轻微,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产生副作用的原因是药物作用的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当其中某一作用被用来作为治疗目的时,其他作用就可能成为副作用。由于副作用是药物本身所固有的,所以可以预料到,也可以通过合并用药避免或减轻,例如麻黄碱在解除支气管哮喘时,也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失眠,可同时给予巴比妥类药物,以对抗其兴奋中枢的作用。

2.毒性反应 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或机体对药物过于敏感而产生的对机体有损害的反应,一般较严重。大多是可以预知的。控制用药剂量或给药间隔时间及剂量的个体化是防止毒性反应的主要措施,必要时可停药或改用他药。

①消化系统的毒性反应。最为常见。一些对胃肠粘膜或迷走神经感受器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均可引起胃肠道的毒性反应,如:硫酸亚铁、制酸药、氨茶碱、氟尿嘧啶、甲氨喋呤等可致消化道粘膜损害,引起口干、腹痛、消化不良、便血、恶心、呕吐等反应;阿司匹林、消炎痛、保泰松、氟灭酸、乙醇、速尿、甲磺丁脲、利血平、维生素 D等可诱发十二指肠溃疡,导致出血,甚至可引起穿孔;氯丙嗪、抗组胺药、阿托品、东莨菪碱、安坦、美加明等可引起肠蠕动减慢甚至肠麻痹;苯乙双胍、胍乙啶、利血平、心得安、新斯的明等可引起腹泻等。

②肝脏毒性反应。肝脏为代谢的主要器官,也是药物解毒的主要脏器,药物在肝脏中可达较高浓度,大多数药物对肝脏都有损伤,重者可致肝炎、肝脂肪变、肝坏死而危及生命。如氯丙嗪、安定、眠尔通、苯妥英钠、扑痛酮、三甲双酮、保泰松、水杨酸类、甲基多巴、烟酸、四环素、红霉素、磺胺类药、异烟肼、利福平、对氨水杨酸、氯喹、阿的平、抗肿瘤药物等可不同程度地引起肝脏损伤、黄疸、肝细胞坏死。

③泌尿系统反应。对肾脏来说,抗生素中的卡那霉素、新霉素、杆菌肽、多粘菌素B的毒性较显著,卡那霉素可引起蛋白尿、血尿,长期大剂量应用可使肾功能减退;新霉素用药早期可出现蛋白尿和管型尿,尿中有红、白细胞,以后可出现氮质血症、少尿、尿毒症,病理变化显示肾小管变性坏死及细胞浸润;杆菌肽的毒性表现为蛋白尿、管型尿、血尿、糖尿、肾功能减退等,受损伤最显著的是肾小管;多粘菌素B大剂量应用可造成肾小管坏死,临床表现为肾小管和肾小球功能减退,出现蛋白尿、管型尿和血尿。庆大霉素的肾脏毒性较小,个别病人仅在剂量过大、疗程过长时出现蛋白尿及血尿,而且是可逆的;链霉素也可对肾脏造成轻度的损害;先锋霉素毒性较低,但在过大剂量时也可损害肾脏;此外,某此磺胺药因乙酰化结晶产物沉积而引起血尿、尿闭,还可导致间质性肾炎;非那西丁、保泰松、氟灭酸等偶可引起血尿及肾小管坏死;抗肿瘤药物、利尿汞剂、新福林、甲氧氟烷等也可引起肾损伤或急性肾功能衰竭。

⑤造血系统反应。抗肿瘤药物、氯霉素等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氯霉素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与剂量大小无关,且为不可逆性,死亡率很高;长期应用阿司匹林可导致缺铁性贫血;氯霉素、锑剂、磺胺类、安乃近、消炎痛、异烟肼等可引起粒细胞减少;抗肿瘤药物抑制骨髓功能而导致血小板减少。

⑥循环系统反应。过量使用强心苷类常引起心律失常,严重者可致死亡,奎尼丁可致心力衰竭;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麻黄素可引起心律失常;静注大剂量钙剂可引起室性早搏、心室颤动以致停搏。

⑦其他毒性反应。如吗啡、可特因、哌替啶(杜冷丁)、巴比妥类、安定等可产生呼吸抑制;新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可引起呼吸肌麻痹;青霉素、磺胺药、氯丙嗪可引起过敏性肺炎;以及各种药物可引起的皮炎、光敏性皮炎、固定性药疹等更属多见。

3.后遗效应指停药以后血浆药物浓度已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后遗效应时间的长短因药物不同而异。少数药物可引起永久性器质性损害,如大剂量呋喃苯胺酸、链霉素等可引起永久性耳聋。

4.变态反应 指药物引起的病理性免疫反应,亦称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对某种药物的特殊反应,包括免疫学上的所有四型速发和迟发变态反应,这种反应与药物剂量无关,致敏原可能是药物本身或其代射物,也可能是药物制剂中的杂质,它们与体内蛋白质结合形成全抗原而引起变态反应,反应性质各人不同,常见的变态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炎、发热、血管性水肿、哮喘、过敏性休克等,以过敏性休克最为严重,可导致死亡。青霉素的过敏反应率居各种药物变态反应的首位,其过敏性休克反应率也最高,占用药人数的0.004~0.015%。此外,上百种常用的药物均可不同程度地引起各种变态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临床用药也不可忽视。对于常致过敏的药物或过敏体质的病人,用药前应进行过敏试验,阳性反应者应禁用该药。

5.继发反应继发于药物治疗作用之后出现的一种反应,也称为治疗矛盾。例如长期应用广谱抗菌药后,由于改变了肠道内正常存在的菌群,敏感细菌被消灭,不敏感的细菌或真菌则大量繁殖,外来细菌也乘虚而入,从而引起二重感染,导致肠炎或继发性感染,尤其常见于老年体弱久病卧床患者(见肠道菌群失调);并发肺炎而用大剂量广谱抗菌药后,可见假膜性肠炎。

6.特异质反应主要与病人特异性遗传素质有关,属遗传性病理反应。如红细胞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是一种遗传性生物化学缺陷,这种病人服用有氧化作用的药物如磺胺等就可能引起溶血。

7 药物依赖性 长期使用某些药物后,药物作用于机体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药物依赖性一旦形成,将迫使患者继续使用该药,以满足药物带来的精神欣快和避免停药出现的机体不适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的几种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分类1

药物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按其与药理作用有无关联而分为两类:A型和B型。

A型药物不良反应(Type A adverse drug reactions)又称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dose-related adverse reactions)。该反应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剂量有关,可以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zhuo类引起的瞌睡,抗血凝药所致出血等。

B型药物不良反应(Type B adverse drug reactions ),又称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non-dose-related adverse reactions)。它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一般和剂量无关联,难于预测,发生率低(据国外数据,占药物不良反应的20~25%)而死亡率高,如氟烷引致的恶性高热,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在药物不良反应中,副作用、毒性反应、过度效应属A型不良反应。首剂效应、撤药反应、继发反应等,由于与药理作用有关也属A型反应范畴。药物变态反应和异质反应属B型反应。

分类2

新的ADR分类方法把ADR分为9类,它们是A.B.C.D.E.F.G.H.U类

A类(扩大反应):药物对人体呈剂量相关的反应,它可根据药物或赋形剂的药理学和作用模式来预知,停药或减量可以部分或完全改善。

B类(bugs反应):由促进某些微生物生长引起的ADR,这类反应可以预测,它与A类反应的区别在于B类反应主要针对微生物,但应注意,药物致免疫抑制而产生的感染不属于B类反应,如抗生素引起的腹泻等。

C类(化学反应):该类反应取决于赋形物或药物的化学性质,化学刺激是其基本形式,这类反应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药物浓度,如静脉炎、注射部位局部疼痛外渗反应等可随已了解药物的化学特性进行预测。

D类(给药反应):反应由给药方式引起,它不依赖于成分的化学物理性质。给药方式不同会出现不同的ADR,改变给药方式,ADR消失。如注射剂中的微粒引起的血管栓塞。

E类(撤药反应):它是生理依赖的表现,只发生在停药或剂量减少后,再次用药症状改善。常见的引起撤药反应的药物有阿片类、苯二氮卓类、二环类抗抑郁药、b-受体阻滞剂、可乐定、尼古丁等。

F类(家族性反应):仅发生在由遗传因子决定的代谢障碍敏感个体中的ADR,此类反应必须与人体对某种药物代谢能力的正常差异而引起的ADR相鉴别,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引起的镰状细胞性贫血是F类反应,而CYP2D6缺乏引起的反应则为A类反应。

G类(基因毒性反应):能引起人类基因损伤的ADR,如致畸、致癌等。

H类(过敏反应):他们不是药理学可预测的,且与剂量无关。必须停药。如光敏反应等。

U类(未分类反应):指机制不明的反应,如药源性味觉障碍等。

分类3

目前WHO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B,C,三种类型:

A类不良反应:

__可以预防。

__与常规药理作用有关。

__反应的发生与剂量有关。

__发生率高,死亡率低。

__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症,继发反应等。

B类不良反应:

__难以预测常规毒理学不能发现。

__与常规的药理作用无关。

__反应的发生与剂量无关。

但对不同的个体来说剂量与不良反应的繁盛无关。

对同一敏感个体来说药物的量与反应强度相关。

__发生率低,死亡率高。

__可分为药物异常性和病人异常性,

特应性(idiosyncrasy),即一个人所具有的特性,特有的易感性,奇特的反应。

C类不良反应:

__背景发生率高。

__非特异性(指药物)。

__用药与反应发生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

__潜伏期较长。如妊期用乙稀雌酚,子代女婴至青春期后患阴道腺癌。

__反应不可重视,如某些基因突变致癌,畸胎的发生。有些机理不清,尚在探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