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被骗到骗人 传销“老总”忽悠新人被判刑

2018-02-05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缴纳69800元,两三年能"赚"1000余万元,所谓的"1040"工程,一个被编织成"国家秘密政策"的传销谎言如幽魂般在全国各地盘旋多年,难以散去.被洗脑的传销人员认为,自己在从事秘密的"国家工程",认为警方的抓捕.媒体的曝光只是"宏观调控",做做样子,全然不顾自己违法行为的后果.14日,记者获悉,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040"传销工程老总姜某河等6人两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缴纳69800元,两三年能“赚”1000余万元,所谓的“1040”工程,一个被编织成“国家秘密政策”的传销谎言如幽魂般在全国各地盘旋多年,难以散去。被洗脑的传销人员认为,自己在从事秘密的“国家工程”,认为警方的抓捕、媒体的曝光只是“宏观调控”,做做样子,全然不顾自己违法行为的后果。

14日,记者获悉,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040”传销工程老总姜某河等6人两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至10万不等,追缴非法所得12万至2万不等。

记者通过参与案件的审讯活动,发现传销的本质就是通过发展下线,上级层层瓜分下级的入门费。整个传销活动并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支撑,全靠“人头”费。“上总”后,收入仍来源于拉下线,并没有所谓的保底工资和实体经营收入。最终,遭受经济损失的还是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新人。

从司机到传销组织“老总” 亲情拉起传销链条

警方抓获的该组织最高级别的老总姜某,男,30岁,安徽省凤阳县人。2011年底,姜某还是一名在宁波开车的司机,通过朋友介绍,到南京发展,加入所谓的“绿化工程”。经被洗脑,加入该组织不断发展,两三年就能赚到1000余万元。为了能赚大钱的“美好前景”,姜某第二天就加入了该组织,交了69800元购买了21份份额。一个星期后,返还姜某19000元。

姜某被虚构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加入传销组织后就开始拉人,他发展的第一个下线是其老婆,老婆又拉了岳母、岳母拉了堂哥,堂哥发展了朋友,通过一段时间,姜某发展下线达到20余人。

看到姜某“业绩出色”,上线提拔姜某为经理。经理的工作就比较轻松了,每天找人喝喝茶、聊聊天,聊天内容是怎么发展下线,如何提高自己的能力等等。通过成功当上经理的亲身经历,激励下属努力工作,提升业绩,“发家致富”。

然而好景不长,姜某的上线王勇被南京警方抓捕了,姜某等人随即搬至南通继续发展。期间因为下线发展“出色”,姜某又被提拔做教育总监。教育总监的职责,就是传达老总的会议精神。2013年5月5日,当南通区各老总在开发区海源宾馆会议室开会时,被南通警方一举抓获,现场抓获老总级传销人员15人。

揭秘:“五级三阶制”分取利润模式

传销人员是如何分取利润的呢?记者了解到,所谓的该“自愿连销经营”、“绿化工程”,就是不需要推销商品,不限定人身自由,通过拉人头资本运作,“五级三阶制”分取利润。

所谓五级,就是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五个级别。三阶制,第一阶层,就是新发展的人员,购买份额,将钱打到组织提供的银行卡上,由区长直接掌管信用卡,如果能发展下线,就有回报,如果不能发展,就没有钱拿。第二阶层,等到这人发展到600份,或者人数达到28人以上,就可以拿到主任、经理、老总级别的钱,主任至少拿3000多元,经理能拿9800元,老总至少拿2万元,这主要看发展的人数和所申购的份额。第三阶层,就是区长,直接掌管信用卡,新人将入会费打入信用卡,由区长根据各人业绩发放工资、资金等。

传销没有实际的经营活动,不会创造财富,其本质就是上级欺骗下线,上线瓜分下线的入门费。

一位“老总”透露,“上总”后并没有当初承诺的保底工资,所有的收入均来源于层层瓜分的新入入会费。加之“上总”后必须“撑门面”“充大款”,部分“老总”因无力支撑只得返乡打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莫听信传销人员花言巧语虚构的美好前景,要致富还需通过勤劳的双手,脚踏实地去工作,从事非法传销不但无法获得高额回报,还要承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