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我的儿子 胡适为何告诉儿子“我也无恩于你”?
俗话说“养儿方知父母恩”,胡适的第一反应却是,告诉他儿子“我也无恩于你”。这是他对于被“恩情”绑架命运的抵抗,多年自居服从之后,潜意识里的一种反弹。
作者:闫红
1919年,胡适初为人父,却写了一首很奇怪的诗,题为《我的儿子》,里面有几句很有点怪异的话:
树本无心结子
我也无恩于你
但是你既来了
我不能不教你养你
并不是我待你的恩谊
将来你长大时
这是我所期望于你:
我希望你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
为孩子付出很多,
就有安排他们命运的权利?
孔融也说过:“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但首先孔融未必是在孩子出生不久写的,其次,孔融正是因为这句话而获罪,被曹操杀害,即便是欲加之罪吧,也可以看出,这“跌荡放言”,足以引起时人的反感,作为曹操给时人的一个交代。
也许是中国历来有讲父母恩情的传统,也许是血缘亲情让人不忍说出这种理性得近乎绝情的话,胡适这首有“离经叛道”之嫌的诗,同样引起时人的不满,有位汪长禄先生就致书于他,指责他这是把“儿子抬举起来了,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吧”。
又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季离开便算了吗?”
汪长禄驳得毫无道理,胡适是从施与方说的,他却是从接受方来说的。还套用他的比喻,两人交往,受益者固然应该惦记着,施与者难道不该像胡适诗中那样大度,说:“不用不用,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吗?
父母与孩子,也该是这样吧,你可以有反刍之心,但我绝无想要得到回报之意。如此方能皆大欢喜,一旦弄反了,施与的和接受的,都不会痛快。然而不幸的是,像胡适这样拎得清的明白人并不多,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太多的父母以孩子的恩主自居,倒不是一定要物质上的回报,而是粗暴地认为,他们为孩子付出那么多,就该有安排他命运的权利。胡适正是这种意识的一个受害者。
胡适写母亲的文字“郑重”到不真实
胡适所有关于他母亲的文字都是赞赏感激有加,他给韦莲司的信里说起他母亲给他订下的未婚妻江冬秀,没法做他知识上的伴侣,但是他依然很乐观,因为“我的母亲既不能读又不能写,可是她却是我所知的一个最善良的女子。”
又说“在家庭关系上,我站在东方人这一边,这主要是因为我有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母亲,她对我的深恩是无从报答的。我长时间离开她,已经使我深感愧疚,我再不能硬着心肠来违背她。”
胡适赞美他母亲当然没有问题,但用得着老这样高规格地公文般地赞美吗?透过文字,看不到母子间本该有的亲切的感情,倒是能看到他下意识地整一整衣襟,恨不得焚香沐浴,才对得住那郑重的口气。
不由得地想起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写佟振保跟别人夸他妈:“我总说像我们这样的母亲,真是难得的”。作者冷静地在旁边补上一句,“经过这些年的辛酸刻苦,他每次赞扬他的寡母,总不免有些咬牙切齿的,虽然微笑着,心变成一块大石头,硬硬地‘秤胸襟’”。
这句话,也可以作为胡适对他母亲的那些赞叹的旁白。胡适和他的母亲,也曾共同经历过许多的“辛酸刻苦”。
冯顺弟代表了所有“中国式母亲”
1890年,十七岁的冯顺弟嫁给了四十九岁的胡传,胡适有一篇近乎小说体的文字,写到他父母姻缘的初起,冯顺弟肯嫁给那个比她大那么多岁的男人当然不是爱情使然,作为贫家长女,她有着现实的考虑,以做填房的彩礼,给家园在战火焚毁的父母,盖一座新房。
婚后胡传将她带到自己任职的台湾,他怜惜这个小妻子,而她作为一个裁缝的女儿,对这身居高位而又品德高尚的丈夫,亦有敬仰与爱慕之情。随着胡适的出生,他们的幸福指数升到了最高点,就在这时,台湾战事纷起,冯顺弟带着儿子回到徽州,胡传则最终连累带病,身死异乡。
胡传的人生结束了,冯顺弟的还长着呢。胡适写道:“我母亲二十三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胡传前妻所生的几个儿子的年龄都比她大,当家的是老二,小到吃一块豆腐干,大到让胡适外出求学,都须看这老二的脸色,更不用说夹在几个媳妇的吵闹中,受不完的那些夹板气。
胡适写他母亲隐忍,直到忍无可忍,也不过是“这一天的天明时,她便不起,轻轻地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
这一场哭也能使媳妇们安生个一两个月,但以恸哭换来片刻安宁,这样的命运,想来已是惨淡,胡适既为儿子,又为目睹者,心中的痛楚必然难以形容。
在这样的苦境中,胡适必然成为她唯一的指望,她苦心孤诣地培养他,在点滴小事上打磨,帮他择取老师,付给远高于一般学生的费用,极其难堪地帮他争取读书的费用,后来胡适出国读书,一去就是七年,她独自承担难以想象的寂寞不说,有次得了重病,还特地不要让人告诉胡适……
简直可以为她塑一座雕像,代表所有的中国式母亲,而这样的母亲,是让我们想到就很难过的,觉得她很可怜,觉得她为我们付出太多,觉得我们是那么那么地对不住她,若是再拂逆她的想法,就是没良心。胡适自然也是如此。
“我也无恩于你” 是写给儿子的,何尝又不是说给母亲听的呢。
她要他读书上进,这件事碰巧也为他所爱,他欣然遵从;她要他娶自己择定的女子,他纵然有一千个心不甘情不愿,也要说服自己欣然接受。抱定了这随遇而安的心,他即便少不了有瞬时游移,也会很快让自己稳定下来。他甚至说,中国的旧式婚姻,“往往能长成真实的爱情”。“情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他发明出一堆的理论,努力让自己的心,不再抗拒。他终是活在他母亲的世界里,每一件事上,都不能体现个人意志。
关于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也许像唐德刚所言,是封建婚姻制度里的一个“福人”;也许,如他自己所言,他在这场婚姻里受益颇多,甚至若他能得自由恋爱,也未必就得一个好结果。但是,爱情这件事,确实是一场幻觉没错,我们最终总得从幻觉中醒来,从俗、落停、安生没错,但一定得有一场“幻觉,然后破灭”的过程,若是直接就从了俗,安伏于婚姻之中,想来总是不甘心。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佟振保服从了他母亲的逻辑,放弃了王娇蕊,娶了孟烟鹂,他为了他母亲去做一个好儿子,可是,他心里对他母亲是有怨的,尤其是,他母亲后来又跟孟烟鹂不和,搬出他家时,佟振保对他母亲也恨,怨她让别人说他不是好儿子。
胡适对他母亲呢?没有一个旁观者能够描述他的心情,但这首“我的儿子”,却让我们窥见他对于他母亲的一个比较私人的意见。俗话说“养儿方知父母恩”,胡适的第一反应却是,告诉他儿子“我也无恩于你”。这是他对于被“恩情”绑架命运的抵抗,多年自居服从之后,潜意识里的一种反弹。表面上看,这是写给他儿子的,但那么激烈的情绪,是否也是针对母亲的呢?只是,这时,他的母亲已经长眠于地下,再也听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