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标准
脑死亡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标准
由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规定死亡标准为:
1.对环境失去一切反应;
2.完全没有反射和肌张力;
3.停止自主呼吸;
4.动脉压陡降;
5.脑电图平直。
其基本内容是哈佛标准。
1971年,美国提出脑干死亡就是脑死亡的概念。
英国皇家医学会于1976年制定了英国脑死亡标准,提出脑干死亡为脑死亡,比不可逆昏迷前进了一步。1979年明确提出病人一旦发生了脑死亡便可宣告其已死亡。1995年英国皇家医学会提出脑干死亡标准。
1980年中国学者李德祥提出脑死亡应是全脑死亡,从而克服了大脑死(不可逆昏迷)、脑干死等脑的部分死亡等同于脑死亡的缺陷,这一观点已获中国学者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