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诉搜狐索赔20万众被告均无法说明图片来源
王思聪掷千万为兔女郎(指兔女郎SNH48组合)总选举投票?昨日上午,因认为搜狐网的这篇报道恶意捏造事实,首富王健林的儿子王思聪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搜狐)侵权案在朝阳法院审理,王思聪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该案9时30分许在朝阳法院审理,因著名富二代的特殊身份,十数家媒体出席,但王思聪本人并未现身。
王思聪在起诉书中表示,2014年7月21日,搜狐娱乐以《富二代王思聪掷千万投票 网友:SNH48完爆AKB48》为题,报道称其斥资千万为兔女郎投票。该报道还附有一张中国银行的支票,显示收款人为该组合经纪公司上海星四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票用途为“SNH48总决选投票支出”。
王思聪称,上述报道完全捕风捉影,恶意捏造虚假事实,支票也与他没有关系。起诉搜狐以及提供侵权图文的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统称汉华),要求被告删除侵权网页,在全国性报刊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
庭审中,搜狐说图文都是汉华提供的。首先,搜狐认为汉华是全国知名的图片公司,图文应该真实;其次,与汉华签订了图片采购协议,汉华应该对图文真实性担保,出了纠纷应该由汉华承担责任;第三,王思聪在这之前发布了自己和兔女郎的合照,搜狐有理由相信王思聪和兔女郎之间有关系,出了支票图片后,搜狐相信是真实的所以发布了图片。
汉华则表示,图片是和公司有协议的摄影工程师钟福宝上传的,侵权行为是大量媒体使用其图片进行报道产生的,报道媒体应承担责任。
上传照片的摄影工程师钟福宝表示,图并非他拍的,而是来源于网络,他看到后直接把这份公开的图文传给了汉华,也未“加工”,“作为自然人,不能要求我对网上公开信息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