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军降级使用 干部惩处逐步尝试“降级使用”
南都讯 记者程姝雯 实习生高晓蕾 以往对干部较少使用的“降级”惩处手段,近期运用频率有所增加。日前中纪委通报,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南都记者注意到,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全国通报的近300个违反八项规定具体案例中,有5例采取了降级处分。
据通报,付晓光缘于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被留党察看一年、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并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四川省兴文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陈松和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杨耀福分别因“吃拿卡要、索要财物1.5万元”和“违反规定操办儿子婚礼”先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榆次企业家协会会长梁五福则是因与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擅自公款出国、公款配备高档办公用品、无偿使用由企业家出资购买的红木家具、收受2.8万多元礼金礼品,从事营利性活动,被开除党籍并降低职级。
另外,在贵州习水县,该县司法局某党组成员、副局长上班时间打牌,受党内严重警告并免职,而参与人员也受到行政记过和降级处分。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告诉南都记者,《公务员法》规定,对干部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同警告、记过相比,降级属于一种“实质性处罚”,职务级别下降一级以上,工资待遇也相应下调,根据新任职务,确定其相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在受降级处分的二十四个月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但从以往使用来看,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被降级的并不多。
“理论上说,干部要能上能下才正常。但以前的情况是,干部违纪违规情节不严重的就用警告来处分,特别严重的,就撤职开除。”林喆说,现在增加使用降级处分,可见在干部惩处方面工作做得更细了。林喆指出:实践中,干部们不怕被警告记过,更怕降职、撤职。“警告记过,表现好一些,还有可能被‘抹掉’,而降级就不同,对干部来说,一步步爬上来,每上一个台阶都不容易。”
从违反八项规定通报案例中的降级使用,林喆进一步分析认为:以后对干部的惩处,一是不会“一抹到底”;二是被免职干部不会没有道理地“复出”;三是降级处理会更经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