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锦春的老婆唐国菊 巨贪曾锦春的“中国第一”
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双规,同时带走的还有他的妻子、女儿、女婿等五人。
曾锦春的敛财受贿手段颇多,只要能捞钱的地方他都要插手,但借“双规”手段敛财却是独创,谁要“不听话”,管你是公安局长还是法院院长,先“双规”了再说,这应该是一个“中国第一”。
中纪委明确规定,“双规”,指的是在纪检部门查办腐败官员时,限令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内交代问题。而曾锦春把它发挥的淋漓尽致:对私营企业主都得给他交40万元批发一块铜牌才能受到所谓“保护”,不买账的立即“双规”伺候。被“双规”后得化更多的钱才能获得自由。这也是一个“中国第一”。
曾锦春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做法,把其中四人“逼上梁山”——组成了“民间举报人联盟”,多年潜心秘密收集曾锦春贪赃枉法的证据。恰恰是这个民间举报人联盟扳倒了巨贪曾锦春。这在中国也算不算“第一”?而曾锦春指使人出价10万元,要买举报人的人头。悬赏10万元捕捉举报人,这也是一个“中国第一”。
至于他利用职权,把亲属及其爪牙都安排到肥缺要职的岗位上,组建网络了一批黑恶势力,就是他庇护的这伙黑恶势力20多人,来到举报人王文汉经营的一处矿山,用点汽油的方式,烧毁了全部机电设备等等,就都算不得“中国第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