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英雄金训华 金训华 你是谁的英雄

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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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到那里汉科见了金训华的墓,据他讲已荒败得不成样子,到县里一问当年的战友还有一个陈健,在一个林场看大门,为了金训华没有回上海,他舍弃了大都市而留在了黑龙江,为的就是一个永久的陪伴,他每年清明及其它节日都给金训华扫墓,为金训华的英灵默默地唱着颂歌和精心的守护.而陈健的形象就是我小说中的荆渺,荆渺和马栋在金训华牺牲的当天,跑出几百里去寻找尸体,他们站在河边望着一望无际的江面,留下了他们的绝望也留下了今人没有解决的话题,是命重要还是国家财产重要呢?马栋问.对此汉科先生在看了我的小说后,郑重地说出他的观点

到那里汉科见了金训华的墓,据他讲已荒败得不成样子,到县里一问当年的战友还有一个陈健,在一个林场看大门,为了金训华没有回上海,他舍弃了大都市而留在了黑龙江,为的就是一个永久的陪伴,他每年清明及其它节日都给金训华扫墓,为金训华的英灵默默地唱着颂歌和精心的守护。

而陈健的形象就是我小说中的荆渺,荆渺和马栋在金训华牺牲的当天,跑出几百里去寻找尸体,他们站在河边望着一望无际的江面,留下了他们的绝望也留下了今人没有解决的话题,是命重要还是国家财产重要呢?马栋问。

对此汉科先生在看了我的小说后,郑重地说出他的观点,他说:金训华的行为不值,其精神是该肯定的。但是他的死是那个年代英雄至上的悲剧结果。他的匹夫之勇,注定是成为不归之路。就当时开发北大荒而言,这样的英雄何止他一人。但别人为什么没红起来呢?和当时上海的张春桥有关,是想借金训华找个典型。否则,金训华不会有这样的知名度。

汉科作为高级记者,语出惊人,金训华不只作为英雄而是连同他的历史而成为一个沉重的负荷,让今天的我们无法解读。可金训华毕竟作为一条生命留在了那片水域,人又只有一次生命,没有生还的二次机会,“没了就是没了,没了才知道什么是没了”。

作为金训华自己如果九泉之下有知,他会怎么想,会不会为那时的做法而后悔,如果他活着他人生的贡献怕是不仅仅是两根电线杆的价值,也不仅仅是全国知青学习的好榜样的虚名,相比话题又回到了小说中的马栋,蹲在滔滔江水的岸边百思不得其解:这革命利益到底是啥呢?让金训华没了性命。

用现今的理念去分析当时的金训华,他是责无旁贷去死,哪怕是知道会死也得去死,因为他的头上有一顶招牌,这招牌大于生命,就是做人民的好榜样,为人们树起生命走向的标杆,让人们奉若神明去修筑自己的奋斗轨道,从某种程度说,金训华填补了那个时代人们思想的空白,用自己的生命,制造一个“手工”的神祗而让大众去崇拜,满足受众心理,达到政治需求,如此去说,金训华是否死得有点可悲?

这样就引伸出一个问题,金训华,他不过就是一个年纪很轻的上海知青,一个为人民做好事的知青带头人,他有能力去判别那个时代与他自己吗?这是我特别要强调的问题:历史总和我们开玩笑,金训华那个时代,我们的英雄们,把时代把献身看得至高无上,当时的奋斗、勇敢、执着,无不是这样的信条和色彩,老百姓没有辨别能力,金训华本人也没有辨别能力,都是祖国一声召唤就豁出命来干,我们不能说金训华的做法对与错,只说他为了那个时代,想成为时代宠儿的心太切,一腔情怀押在了对她无尽的捍卫上。

而现在,时代变了,人们的觉悟提高了,思想和作为都自由了,再回头想想金训华,肯定万般滋味在心头。

汉科先生是个有责任感的记者,当他去往双河看到金训华的墓破败不堪时,他和县里领导提出,一是要把金训华的墓保护好,让死者安息;二是要把为金训华守墓的陈健的生活安排好,让活着的英雄安心。当时的陈健,人已老迈,他后来又去县里的一个工厂工作,离双河一百多里的路程,过年的时候,他为给金训华送上一瓶酒,会踹着没膝深的大雪壳子,踏着夜路来到金训华的墓前,就是想和他一起多呆一会儿,和他一起过个年。

金训华是那个时代的英雄,陈健是追寻英雄的狂热者,或者报恩者,陈健的理由是金训华在死时推了他一把,给了他被救的机会,这一点成为他一辈子舍弃婚姻和都市,陪伴金训华的理由,显然在今人看来这理由不是太充分。金训华对于我们似乎好理解一些,可是陈健,他会让更多的人不解,他留在了白山黑水,只为一个英灵,说什么也不会让人们痛快地接受。

也许汉科先生对他们那个时代的人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他对小时候的一段回忆,似乎说明了这个问题,汉科说,“记得小时候,我在农场,那时不过是个孩子,一听说谁家着火了,我是第一个跑去救的,没有想到死活的事儿,那个时代,祖国山河一片红,在宣传机器蛊惑下,英雄成为一种宗教仪式……英雄至上,其实是以否定人的价值和人文关怀为代价的,这恰好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悲哀”。

我同意这样的观点,金训华成就了英雄至上,陈健又步了他的后尘,人文关怀这个字眼,在金训华那里压根儿没存在过,在当今的陈健这里也失掉了价值,试想,陈健如果像小说中的马栋一样,回到大都市,他也不会把生活过得今天这样拮据,一身老病,一心沧桑,他会成为上海的市民,过着富裕的日子,为日新月异的都市现代化进程做出别样的贡献,那贡献也许不比守护金训华的墓,一守三十年而价值寡淡。

“陈健后来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这是一种证实却不是提倡,“后来,他由于他长年有病,大部分时间也不在逊克,只是每年来看一看金训华的墓。但是,特定时期的历史人物,这样的执着地坚定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是别人无法做到的,这种精神本身就会让人感动。

在商品经济的浪潮下,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我们需要呼唤这种精神和理想。而在打倒英雄的同时,我们又恰恰远离了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如果一个民族一味地向金钱看齐,物质第一,也是可怕的。

” 这是汉科的另一种担忧,我们的民族总是在不断反思中前进,但愿这种摇摆性的前进稳住脚步,站得稳,立得牢,行得正,端得平。 金训华的墓由于多方呼吁,后来被迁到了县里烈士陵园,但是对陈健却少了些平心而论的苟同,县里并不认可他,认为他是扫墓人而不是守墓人,而他的青春确实献给了白山黑水,献给了金训华和金训华的精神,这除了陈健,没有第二个人做到。

不管怎么说,这已经是一个过去的话题,是一个让历史蒙垢的话题,是一个把个体生命压榨得成为粉末的话题,是一个把过去与现在无法链接的话题,好在我们的民族在进步,老百姓有了自己的价值观,而不再唯英雄最高,也不再把做时代先驱者作为盲目追寻的目标,大家一起朝着更新更高的起点进发,一派生机盎然绿意参天,掩埋过去的伤痕,向往更加辉煌的光明,百姓的日子也决不是两根电线杆就可丧命了,物质富足了,一百根一千根又何足挂齿?人类在发展,虽然弊端尚存,窘境不断,遍地疑问,但总归在改进,在荡涤,在更新,在飞翔,总归太阳照耀在我们头顶,千万缕光芒足够我们欢欣鼓舞一往无前了。

金训华,作为一代人的标本,已经被后人忘记得差不多了,他只存活在他那个时代人们的心中,他对于后代,早就可有可无,而他自己,就像小说中荆渺说的那样,他不这么做行吗?

英雄的名词是他那个时代插在他头顶的顶戴花翎,每个英雄都有被时代感召的原动力,反思和清醒都是后来的事,后来的思想提高后,两相对照才清晰原来事物的本来面貌,而当时的英雄,他们没有那么多前瞻性,他们的想法质朴到极致,他们没有什么财富,对于他们来说,最好的就是命,一旦有需要,他们会拿出自己命,为他们看中的崇拜做一次彻底的敬奉,实际想想就是人的深爱,它潜藏在人的心灵底端,由蒙昧开初到日后长大,一点一点完善和成熟,中途的沟沟坎坎恰好成为他们判别是非的尺度和命运的高低呈现。

金训华的时代刚好是它处于懵懂时期,而今天的我们,才是它的成熟时期,那么到达它的鼎盛期肯定还不是现在这样的价值取向。

 深爱一种理想,或深爱一种宗教,究其原因是把这种深爱看成了自己的真崇,把对方看成了“自己的替代”,悲哀的是人们始终不知那就是自己,就是人本身最终极的欲求,它总是被一种名目偷梁换柱,冠顶一种美丽鲜艳的容貌眩目人们,又迷惑人去承认和奋斗,使它成为理想的勋章和童话般的传说。

英雄没有错,错的是时代只给了他们昭示,而没有相应的启悟。于是,生命缩小了,生命成了神的附属物,于是英雄造就了历史,现实又反过来改写了英雄,英雄被置于难以回归的尴尬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