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甘肃省委书记李子奇同志逝世享年九十一岁
据悉,原甘肃省委书记李子奇同志于元月十一日凌晨四点五十分在上海瑞金医院逝世,享年九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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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奇,生于1923年9月29日,陕西省神木县沙峁镇石角塔村人。1929年秋至1935年,在当地小学读书。1936年2月,参加陕北红军,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先后担任少先队全区总队长、共青团神木二区区委书记。
1937年至1943年,先后担任神府分区抗敌后援会秘书、子长县青救会组织科长、盐池县青救会主任、三边地委青救会主任。1944年至1949年,先后担任吴旗县委副书记、游击队队长,安边县委书记兼武装大队政委。
1949年9月至1954年秋,先后担任宁夏省中宁县委书记,中共宁夏省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共青团宁夏省委书记兼宁夏师范学校校长,宁夏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席,宁夏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1954年秋至1963年4月,先后担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党委第一副书记、副经理(1 955年9月至1957年底,在苏联莫斯科有色金属学院冶金专业学习),经理兼白银市委书记处书记。
1963年5月至1978年底,被错误处理,在白银公司石灰厂、农场等处劳动改造。
1979年3月,“白银案件”彻底平反,担任甘肃省轻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1982年9月,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10月,担任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1983年3月至1990年11月,担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甘肃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政委。
1990年11月至1993年底,担任中共甘肃省顾问委员会主任。1993年1月,当选为八届全国政协常委。1998年3月,当选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