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根生回忻州市任职 忻州市委组织部公示一名拟任职干部

20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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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闫永昌,原任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拟任中共忻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960 年6 月生,山西五台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3 年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 年9月参加工作.2002 年9 月至2006 年8 月任忻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副处级),2006 年8月至2009 年6 月任忻州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2009 年6 月至2016 年9 月任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闫永昌,原任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拟任中共忻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960 年6 月生,山西五台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3 年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 年9月参加工作。2002 年9 月至2006 年8 月任忻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副处级),2006 年8月至2009 年6 月任忻州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2009 年6 月至2016 年9 月任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公示时间从2017 年5 月26 日至2017 年6月2 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1 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0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