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坠河死亡 好友醉酒不劝阻自己反被连累了
酒后驾车坠河死亡。与好友一起吃饭饮酒怎么“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被告?原来,几人的共同好友,即受害人龙某某,因酒后驾车不慎坠入黄河死亡,他们未尽提醒义务进行劝阻,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果然很悲剧,这祸,来得真快。
酒后驾车坠河死亡酒后驾车坠河死亡详情:近日,青海贵德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了该起民事赔偿纠纷,判决宴请人与同饮人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受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五万余元。
2014年11月7日晚,受害人龙某某受朋友邀请参加他人的宴请。期间受害人碰杯喝了约3、4两酒,并称其心脏难受第二天要去西宁医院检查。当晚宴请结束后受害人驾车回家,但家人未见其回来。
23天后在黄河段李家峡库区发现受害人尸体。后受害人亲属将宴请人及同饮人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受害人龙某某酒后驾车不慎坠入黄河死亡,其本人具有重大过错。作为同饮人明知受害人酒后驾车而未能进行劝阻,也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一审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都说酒驾很容易出车祸,害人又害己。可为何总是有人屡屡不珍惜生命?大吃大喝,喝醉了还要开车回家,若不是有警察检查,这酒驾发生的车祸可得多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