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议员 罗冠聪在英播“独”何以做议员?/季霆刚
香港众志立法会议员罗冠聪,此前在BBC节目“HARDtalk”被主持人直言其“自决”主张“不现实”“发紧梦”后,近日赴英在接受BBC“Newshour”的访问时,再被质疑到底“自决”是否即是要“港独”,主持人质疑说,香港就算没有罗冠聪所争取的“自由”,亦不会变得没那么好,是否真的认为英美政府会干预。
主持人质疑他由街头走入议会,是否等同“向政权屈服”。罗冠聪声称“街头抗争”与进入议会并无矛盾,进入议会是“为了取得资源和影响力去帮助推行议会外的抗争”云云。罗称香港基本法是白纸黑字写明可以修改,故“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都可以修改”。
继梁游之后,罗冠聪再次成为基本法法盲。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议员却对基本法一窍不通,完全患上了政治幼稚病。
基本法列明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港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区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提出。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牴触。
罗冠聪在参选前签了基本法确认书,在宣誓时宣誓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基本法,现时提出与国家既定方针相牴触的言论,狂言将香港割出,显示他是有意违宪。有梁游违宪被逐出立会在先,刘小丽被入禀在后,罗冠聪依然故我,连英国节目主持人对香港政治现实和基本常识的了解都比他深,他却在国际传媒上自暴其丑,实是香港之耻。政府律政司应立即考虑入禀法院,要求法院判断罗冠聪是否违反誓言。
就连前港督彭定康亦指“港独”不可能发生,“港独”言论及主张会削弱社会追求民主的力量,将追求民主与“港独”混为一谈是“不诚实”“可耻”及“罔顾后果”。彭定康虽然是名外人,却尚知政治现实。如果罗冠聪所谓的割出去,是要将香港割到台湾去,就是与游蕙祯之流一样患了“政治幼稚病”或妄想症。如果他所谓割出去是要搞“港独”,就是违反基本法,没有资格做立会议员。
其实以罗冠聪的学歷、经验和见识,连做一个企业的“管理培训生”都不达标,以公帑给予他超过九万元的月薪,实在是过于慷慨,甚至可以说是浪费。让他参政议政,以及上国际传媒上论时事,实在应付不来。罗冠聪在国际传媒上被主持人逐点驳斥,自取其辱,显示他基本知识不足,能力不达,水平极低,而且提倡违宪狂言。试问他怎继续代表港岛区选民登堂入室议政?
浙江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