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过期了还能吃吗 过期药服用后有危险
药物与食品制造商一般会标明产品的有效期,期限介于3至5年。
有效期是个指标,不可能说隔了一天,药物马上失效,但我们还是不建议病人服用过期药物或食品。药品到期后,开始起分解作用,即使吃了也无疗效。有些药物一旦过期,服用后对人体会产生副作用。对于一些较“敏感”的药物,如果储存不当,即使未过有效期,吃了也无法发挥预期疗效,甚至会吃坏身体。
药品有效期和食品的保质期一样,都有其最佳的食用期限。在有效期和保质期内,其疗效或食用效果最好,但是不一样的是食品过了保质期,如果没有出现变质等质量问题是可以食用的,只是食品的风味和营养会有所衰减。但是,药品不同于食品,其过了有效期,不仅疗效减弱,而且可能会吃出问题。所以,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超过有效期,视为劣药。这就意味着不仅达不到预期疗效,还可能有毒副作用,服用后“有危险”。
药品的外包装上都应标明其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按劣药论处。药品最好在有效期内服用,如果是刚到有效期,且外观、气味等都没有改变,是可以服用的,但对于一些抗生素类的药物,即使只过期几天,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像乌鸡白凤丸、安宫牛黄丸等中成药,实际有效期往往比标注的要久,只要外观、气味没有改变,是可以服用的。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即使药品在有效期内,如果存放不当,也会出现变质,比如胶囊剂药物因潮湿外壳变软或因风干裂壳;片剂受潮或氧化出现斑点、变色,也不能服用。而像酒精、红药水、止咳糖浆等液体类药品,如开盖后没有使用完,半年内没有出现沉淀或气味改变的现象,可以继续使用;另外,一些没有外包装和标签,也不知道有效期的药,坚决不要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