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硕鼠谷俊山简历近况曝光 谷俊山执行死刑图片不实(2)
曾任济南陆军学院副院长,总后基建营房部办公室主任、营房土地管理局局长。
2001年07月任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副部长。
2007年06月任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全军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全军房改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9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
2012年02月11日,解放军总后勤部进行人事调整,谷俊山不再担任副部长一职。
2003年07月晋升为少将军衔。
2011年晋升为中将军衔。
提起公诉
2014年3月31日,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案,军事检察院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开庭
2014年4月1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谷俊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立案。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谷俊山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行贿、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谷俊山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一审宣判
2015年8月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案件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