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被指用写作软件抄袭219部作品 为何出现抄袭泛滥情况
自11月上旬开播以来,围绕古装剧《锦绣未央》原作涉嫌“抄袭”的声音就不绝于耳。这部改编自小说阅读网站“潇湘书院”作者秦简小说《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的作品,早在2013年前就被指涉嫌抄袭。以小言(化名)为代表的数十位志愿者,经过三年时间一章章整理比对,发现这部294章的小说,仅有9章为原创,其余章节涉嫌言情、科幻、历史等219部书目的抄袭。
小言推测,这用了“写作软件”。“我们做了潇湘(秦简所属网站)很多作者的抄袭对比,发现他们繁杂的抄袭书目里,很多是重合的。”他透露,为了帮原创作者发声,志愿者们创建微博账号“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开始了反抄袭的漫漫长路。
但这些,并没有阻挡《锦绣未央》出售版权、改编成电视剧和登上荧屏的脚步。宣传和播出的声势渐大,舆论争议进一步发酵,众多编剧、作者开始发声抵制。编剧汪海林为了“行业自救”,参与众筹10万余元诉讼费。
在知识产权律师王军的眼里,这个看似有众多“抄袭”证据的官司却没那么简单。他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小说和电视剧要分开看:“更复杂的是电视剧部分,用了多少秦简的书,其中又有多少被诉侵权的内容。电视剧本和电视剧内容要做两层过滤,才能判定这部剧是否构成侵权。”
但是,若有观众对电视剧《锦绣未央》恨屋及乌,在汪海林看来并不难理解:“一个涉嫌抄袭的作品改编成电视剧,导致有人对剧产生不满。对创作者和投资人来说,是非常公平的事。”
网友制作的《锦绣未央》小说(图左)和其他小说(图右)相同之处的对比表(节选)
网友小言:“秦简的书每两三个章节一个小回合。所以每次都直接复制人家一个完整的情节。”
从2013年在“潇湘书院”上,发现秦简的《锦绣未央》涉嫌抄袭,到将部分被其怀疑的抄袭段落和原作段落的对比,做成一个个“调色盘”,网友“在青”花了三年多的时间。“每年我都和朋友一起扒这本书,好几个人一起,按章节分工。除了上网搜索之外,就是一本本翻原著。”
“调色盘”指将被疑抄袭文与原文进行对比的表格,通过“将两本书的原文内容进行对照而把相同或类似的内容,涂成一样的颜色”,来标注疑似抄袭内容。为了让围观群众看得清晰直观,在青和数名志愿者几乎有空就在做这件事。“在网上查找疑似抄袭的句子,如果大面积雷同且晚于原作的文章,就不是巧合。”
在青说:“秦简真的照搬了别人的情节,比如《长歌天下》。我们扒的时候,直接把《长歌天下》重新看了一遍。”在她看来,整本《锦绣未央》的框架、人设、主线支线都扩写自这部2008年的小说,“甚至人名、地名都懒得改”。
惊人的是,不止这一部小说牵涉其中。经过近百名志愿者整理,发现共有219部作品“被照搬文字剧情或片段”,其中包括二月河的《乾隆皇帝》、琼瑶的《梅花烙》、温瑞安的《温柔一刀》、江南的《九州缥缈录》、曹雪芹的《红楼梦》、王实甫的《西厢记》等名作。
“秦简的书每两三个章节一个小回合,打败一个敌人。所以每次都直接复制人家一个完整的情节。”网友小言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认为整本270万字的《锦绣未央》共294章,仅9章是原创。其余都是整章或大段落复制。2013年,为针对涉嫌抄袭的网文作者,志愿者们创建了“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微博账号,在去年8月,发布《锦绣未央》涉嫌抄袭的书目列表,并持续更新。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这种软件如果有授权,对于使用者来说就变成合法的行为。但很可能,是没有授权的。”
如何在一部小说中流畅地“抄袭”200多本书?这看起来颇有难度。在青直言:“我始终觉得,一个人若是看了那么多书,没理由会写不出好文章来。”小言则推测,秦简“肯定”用了写作软件。“我们做了潇湘(秦简所属网站)很多大神的作品对比,发现它们很多部分是重合的。江南的《九州缥缈录》、萧如瑟的《斛珠夫人》、曲铮《酌墨桃花尽嫣然》和箫楼《流水迢迢》,这几部小说的人物、景物、描写老是被抄。”小言说:“因为写作软件里本身就收录了这些网文。”记者搜索淘宝网发现,不乏销售“写作神器”的商家。
写作软件售价从10元至2000元不等。记者在软件售后“评价”里看到有买家评价道:“正好最近写小说写不下去了,可以买来解燃眉之急。”一家名为“昭文网文”的商家,直接打出“锦绣未央写作借鉴软件”的广告,软件分为普通版和VIP版。包括写作软件、网文电子书、词汇库、描写语段库等。商家介绍,VIP作者版还包括售后编辑指导和出版推荐等一系列服务。
经下载试用一款售价近500元的“自动写作软件”,记者发现该软件提供模板化的文字编辑手段。软件介绍页面宣称,可在一秒内写出两千字的故事。但据软件专业人士分析,软件如果没有各种模板的存在,便无法实现所谓的“自动写作”。“大量的模板本身可能是从其他文学作品中摘抄、整理和组合起来的。如果许多人都使用这类软件来‘创作’,就会导致出现雷同的语句、段落甚至剧情。”
这种写作软件是否侵权呢?仅一个模板里就包含了大量分散的语句、词汇,可能是模板作者原创,也可能是从其他文学作品中分解得来。由于内容并不连续,很难确切的将一个模板与某一篇文学作品的版权关联起来,使其处于法律界定的“灰色地带”。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表示:“如果这种情况存在,是非常恶劣的复制行为,所谓技术手段,只是为侵权提供某种便利。这种软件如果有授权,对于使用者来说就变成合法的行为。但很可能,是没有授权的。”
2013年2月,当《锦绣未央》首次被读者爆出涉嫌抄袭时,秦简在网上发文称网友列出的证据“根本就是修饰性词语,在任何一个作者文中都能找到类似的话”。许多网友自发将小说和被抄袭作品对比内容作成“调色盘”后,秦简坚持声称全书情节基本原创。之后,秦简以真名周静进入编剧圈,师从于正,负责《美人制造》最后几集的编剧,又因涉嫌抄袭周浩晖的《邪恶催眠师》而被作者起诉。法院一审判决“不构成实质性相似”,驳回了周浩晖的诉讼请求。《锦绣未央》电视剧开机后,秦简个人微博“潇湘秦简”中,所有相关话题全部被清理,仅留下2013年发布的微博。
“现在网文圈抄袭情况很严重。”小言感慨,他从2006年开始看网文,“我见过原创者被抄袭者气到封笔。”因自己喜欢的作者被抄袭,在看过“许多刷新三观的事”之后,他从一个读者,怒而成为反抄袭志愿者。他透露,网文商业化起步近十年,但写网文收入依旧“很不稳定”。目前一般作者在平台写文,每一千字单人次收费三分钱,还需和网站四六分或五五分成。也就是说,发表一千字,一位读者订阅,作者只赚1.5分钱。而书还有一到两个月的免费期。普通的网站免费篇幅是20万字,20万字以后才开始收费。
从庄羽状告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到琼瑶诉于正案,再到如今的《锦绣未央》,影视圈的抄袭现象屡见不鲜。在编剧汪海林看来,资本的大量引入是原因之一。
“影视行业需要大量项目源,原来是抓创作,现在是抓IP。因为创作是从无到有的过程,费时费力,技术门槛太高,对制作人要求水平很高。现在抓IP就是挨个儿改。”
小言感慨:“对原创的作者来说,辛辛苦苦写几个月,被人轻而易举的复制,能不恨吗?”为了提起诉讼,他们找到编剧汪海林,寻求帮助。在编剧汪海林看来,《锦绣未央》的抄袭情况令人震惊,而年轻志愿者的执着更让人感动。编剧们很快自发众筹了10多万元诉讼费。
这是件很吊诡的事,志愿者要不断说服被侵权者站出来。汪海林说:“找我的志愿者爱好阅读网文,是发烧友。因为喜欢,对这些作品都很熟,所以无法接受涉嫌抄袭的内容。”他发现,一部分作者愿意参加诉讼,还有一些并不愿意。怕麻烦也好、怕事也好,有个别的自己可能也存在抄袭情况。小言表示,目前,他们已将抄袭比对结果交给律师,并已经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我们就希望一个公正的判决。作者们也不在乎赔偿,只想要个公道。”
在知识产权领域颇有经验的律师王军,认为这场“抄袭”诉讼仍有难点。虽然有诸多调色盘内容,但从法官查证的逻辑来说,不会仅仅基于网友比对意见做出结论,还要看原告举证内容是否具有原创性。“法官在认定时要考察相似度和逻辑性。在不同人物设定、故事背景和对白环境之下,即使类似的台词,传达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不太能简单几句话相似,就判定构成侵权。”
但被告秦简可能会面临多位作者基于不同作品,针对同一本书提起诉讼。王军说:“从侵权情形来说,法官会综合考虑。如果真的抄袭200多本,这本书应当停止复制、发行和传播。”此外,他认为电视剧跟小说要分开来看。目前,很难在剧没有播完的情况下,断定它是否侵权。
“电视剧部分更复杂。电视剧情节用了多少秦简的书,其中又用到多少被诉侵权的内容,这是另一个评价维度。电视剧本和电视剧内容做两层过滤,才能评价电视剧本身是否构成侵权。”在汪海林看来:“对涉嫌抄袭小说的制作播出,一是不知情,二是明明知道还要买,就是唯利是图,观众对抄袭的不满或反感转移到剧上,对创作者和投资人来说,是非常公平的一件事。”
网络文学创作的分享式特性,让网友将自己的个人想象与其他网友共享。这过程一旦商业化,必须纳入到版权管理中来。
汪海林强调,原创是影视创作的核心。“我们编剧自己掏钱反抄袭,不是因为道德洁癖,这是行业自救的问题。文化建设需要内容和人才,如果内容都是抄袭,人才是小偷,那这个行业就完蛋了。”
面对现在的抄袭乱象,他直言:“关于侵犯原著、著作权人的打击还是不够。希望在版权管理和相关政策上,主管部门能顺应现在的形势。”王军也认为,除了司法判决、司法审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采取行政手段,司法效率会更快。“如果侵权情况落实,相关部门该出手时要出手,对遏制侵权行为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