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遛狗殴打老人 致老人被打断5根肋骨颅脑出血

201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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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去年11月20的早晨,闵行区盈嘉园发生发一起因遛狗殴打老人的案件,当时这位老人钱先生也在遛他心爱的小狗,在中间就因为小狗遇到一只太窜出袭击,

去年11月20的早晨,闵行区盈嘉园发生发一起因遛狗殴打老人的案件,当时这位老人钱先生也在遛他心爱的小狗,在中间就因为小狗遇到一只太窜出袭击,他当时才本能地驱赶恶犬,想不到竟遭到对方狗主人的殴打。只是本能地驱赶一下对方的恶犬,竟遭到殴打,老人真是太冤枉了。

因遛狗殴打老人出手打人本来就不对了,如果因小小的事出手伤人,这种人简直就是蛮不讲理,因遛狗殴打老人,导致老人被打断5根肋骨颅脑出血,还有他的爱犬萨摩耶也被咬死,打人者实在是太可恶了。

因遛狗殴打老人据了解,事件发生当日,涉嫌殴打老人的三名嫌疑人姚某、李某、黄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李某、黄某到案后起初未供述基本事实,后在公安机关取得相关证据,进一步讯问后才供述了他们二人共同殴打钱老伯的事实。

该案发生后经相关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起哗然一片,网友纷纷谴责三名犯罪嫌疑人身强力壮,合伙殴打手无寸铁的花甲老人,并且对于狗主人未使用绳带约束马犬奔行,任由其疯狂撕咬性格温顺的萨摩耶犬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本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黄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两处轻伤、一处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黄某在在供述过程中多次避重就轻,意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在检察院的证据面前,对殴打钱老伯的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李某、黄某结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被害人受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黄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