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被提起公诉 涉嫌开设赌场罪
郭美美资料图
东城检察院微博截图
据北京东城检察院微博称,5月2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介绍,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于8月20日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警方查明: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
根据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罪是2006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六)设立的一个新罪名,根据刑法新条文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前,郭美美案因需要补充侦查,遭检方两次退回补充证据,第一次是在今年春节期间,第二次在3月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补的时间为期一个月,每个案件最多退补两次。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
根据此前警方核实的郭美美开设的赌场每场赌资都在百万元以上,其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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