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发生关系死亡 男同学酒后乱性疯狂蹂躏女同学致死

2019-07-1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醉酒发生关系死亡男同学酒后乱性疯狂蹂躏女同学致死,去年5月5日晚,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女生佩佩和同校4名同学一起宵夜,大家共饮了8瓶白酒

醉酒发生关系死亡男同学酒后乱性疯狂蹂躏女同学致死,去年5月5日晚,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女生佩佩和同校4名同学一起宵夜,大家共饮了8瓶白酒(每瓶2.5两)。佩佩醉酒。3名男同学将其抬入酒店,同学王某一人留下。第二天,佩佩被发现已经死亡。

醉酒发生关系死亡经湖南长沙县警方初步查明,嫌疑人王某与醉酒状态下的佩佩发生了性行为,涉嫌强奸罪。2016年5月12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长沙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醉酒发生关系死亡2015年8月28日,佩佩遗体被火化。按照当地习俗,如果家里有人去世,必须把骨灰带回家安葬,然而,佩佩的骨灰留在了长沙洪山寺里。“只要想她了,就去看看。”

醉酒发生关系死亡佩佩母亲说,之所以不把骨灰带回家,还有另一个原因,家里有70多岁的婆婆,她至今不知道孙女佩佩出事了。担心婆婆知晓后,受不了打击。害怕老人时间久了不见佩佩,生疑。大家只好撒谎,佩佩出国念书了。

警方询问笔录显示,王某在2015年5月6日和7日接受问询时交代,他与佩佩系恋人关系,早在2014年9月和10月期间,双方陆续谈恋爱10余天,并曾在学院发生过性关系。对于“佩佩和王某是男女朋友”的说法,佩佩家属表示质疑。佩佩母亲说,去年“五一”小长假,佩佩回家探望外婆时还对家人表示没时间谈恋爱,课程比较多,她还要努力准备专升本自考。

2016年5月12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该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称,经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长沙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元春认为,本案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既明确了佩佩是被灌酒,失去意识死亡,也确认了醉酒后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其发生了关系,却认为构成强奸犯罪证据不足,在逻辑上应对此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