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出品方起诉豆瓣案今日开庭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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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 今天上午,<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出品方北京实传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传创公司)起诉豆瓣网一案在朝阳法院开

《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

今天上午,《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出品方北京实传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传创公司)起诉豆瓣网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自称遭遇豆瓣网16小时的锁定最低分,导致影片被迫提前撤档,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实传创公司将豆瓣网运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删除相关不实评论。对此,豆瓣网回应称,从未有过锁分机制,部分未计入总分的评分是基于反水军策略被处理。

实传创公司表示,《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是一部由实传创公司出品,毕志飞导演自编自导的电影。该片于2017年9月22日在国内上映。因在上映当日遭到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网公司)豆瓣网平台锁定评分2.0分,造成影片被公众误认为是“极烂电影”,导演被误认为是“极烂导演”,导致影院不予排片或减少排片,公众不去观看,并出现大量谣言诽谤,致使影片被迫于2017年9月26日撤档,给实传创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害。

实传创公司认为,上述影片及导演在豆瓣网平台遭到持续、恶意攻击,且大部分评价和打分出现在影片撤档之后,属于跟风性、报复性评论;实传创公司被污蔑为碰瓷豆瓣网,影片被网友流传为史上最烂片、豆瓣最低分电影,导演被流传为最烂片导演,给实传创公司造成了极差的社会影响。“作为总票房仅230多万的影片,在豆瓣网平台竟然有4万多条评论,且多数评论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极大地误导了公众,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同时,许多网络评论者造谣传谣,以侮辱性语言对上述影片及人员进行诽谤,豆网公司作为平台管理者,未尽到谨慎审查及管理义务,亦严重侵犯了实传创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此,实传创公司将豆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豆网公司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在豆瓣网及其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公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立即删除所有关于上述影片的不实评论,停止侵害。

庭审现场

针对起诉,豆网公司表示,豆瓣电影评分不存在锁定机制。涉案影片的评分是由网友根据其对影片的评价自行打分形成的分数,且评分系统会定期自动重新计算,纳入最新评分意见。如果出现“给影片打了五星,但评分没变”的情形,是因为打分行为被判定为非正常评分,或者评分变化值过小而未予显示(豆瓣评分精确到十分位)。

豆网公司认为,除豆瓣网用户外,多数公众均认为涉案影片质量不高。涉案影片获得了“金扫帚”的“最令人失望影片将为”、IMDB网站评分1.0,网络上对其诸多评价均较低,因此不能证明涉案影片质量好、具有良好声誉,也不能证明是豆网公司的原因才导致豆瓣网评分评论严重不符合该符合涉案影片质量及应有声誉。

豆网公司表示,从常识判断,一部影片的质量、片方宣发行为、演员阵容等因素决定了社会上各类的评分或评价、排片及票房等结果,而不是相反。豆网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中立的影视剧评分评论服务,是诸多社会评价体系之一。豆网公司也从未主动宣传涉案影片的评分评价,原告社会评价及名誉无论是否有改变、无论是变好或变坏,均与豆网无关。因此请求驳回原告方诉求。

8月22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影片导演、该公司法人代表毕志飞展示了一段由好友拍摄的视频。视频显示,2017年9月22日涉案影片上映当天下午,豆瓣网关于涉案影片的评分一直保持在2.0,“评论区显示有人打了5星、4星或者3星、2星,但在评分区,其他评分项均显示为0,仅显示了100%的最低分。”在片方与豆瓣网客服交涉后,当天下午4时许,评分增长至2.7,十几分钟后又变为无评分。视频拍摄者表示,自己作为导演毕志飞的朋友,完整经历了上映当日评分变好情况以及片方和豆瓣客服沟通的情况,认为豆瓣对涉案电影公映首日的评分出现了异常,并且存在人工干预的全过程。毕志飞说:“我们电影就算不好,也不会全都是2.0分。”

对此,豆网公司回应称,此前也存在评论区出现好评,但是好评四星五星未显示在总分中的现象,原因是豆瓣评分系统会处理“非正常评分”,而不是锁定了涉案影片的评分。以9月22日当日未被列入总分的20个用户好评来说,主要包括三类情况:包括新注册用户(当时规定是是90天内注册的新用户)、相同设备登录(和其他用户发布的设备一致对相同条目进行打分),还有招募水军的行为。豆网公司举例称,涉案影片上映当天,新注册用户摩登小女郎与用户白日焰火发布了内容十分接近的评论,均为“艺考为人生带来巨大改变等”,用户别碰我与其他三名用户在同一个电子设备上同一时间进行登录并分别对相同的条目进行打分,此外还有用户在评论区分布招水军等相关信息的文章。豆网公司解释说,基于公司反水军策略,存在上述情况及其他异常的评分不会被记入总分,好评评论可能也会被折叠,不被展示在影片公共评论区。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本报记者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