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县长刘闯简历 南昌县十五届人大十六次会议 任命刘闯为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12月6日上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小明、副主任陈秀梅、李植、王三毛、熊鹰、江振国、县人大调研员黄连科、李木旺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刘闯,县法院院长李红刚,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吴曙明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了辞职和人事任职事项,会议决定接受陈匡辉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刘闯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胡小明向刘闯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法治县创建情况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社会治安管控情况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结束前,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刘闯表示,将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县政府班子成员,依法履职,执政为民,勤政务实,廉洁从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不辜负党组织的重托和全县人民的期望。(罗根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