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第二个《人民的名义》中,看尽了中国影视“神秘”的审查

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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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技术的不断成熟,曾经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也在不断地翻案和水落石出.比如白银案终于抓到了潜逃20余年的真凶:聂树斌案也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凶手,证明聂树斌清白. 聂树斌案原型故事,最近出现在了赵冬苓编剧的电视剧<因法之名>中,这是中国第一部敢于直面法律漏洞.直视冤假错案的一部影视剧作品.该剧主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出品.经过两代人的不懈努力,扑朔迷离的陈年旧案终于水落石出,嫌犯许志逸也终于沉冤得雪,电视剧<因法之名>将故事性.戏剧性与主旋律结合,深度探讨&q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技术的不断成熟,曾经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也在不断地翻案和水落石出。比如白银案终于抓到了潜逃20余年的真凶;聂树斌案也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凶手,证明聂树斌清白。

聂树斌案原型故事,最近出现在了赵冬苓编剧的电视剧《因法之名》中,这是中国第一部敢于直面法律漏洞、直视冤假错案的一部影视剧作品。该剧主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出品。经过两代人的不懈努力,扑朔迷离的陈年旧案终于水落石出,嫌犯许志逸也终于沉冤得雪,电视剧《因法之名》将故事性、戏剧性与主旋律结合,深度探讨“法”与“情”的话题。

有网友声称这将是继《人民的名义》之后的又一部现实主义力作,但其却没有《人民的名义》那么幸运。几经周转,该剧虽然逃过了审核,但因其敏感的剧情仍然无法大肆传播,仅允许其在北京卫视黄金档播出一轮,网络传播途径也仅限PPTV。

对于中国影视从业者来说,“审查”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词汇。

吃瓜群众们一直在听说某某剧因审查问题下架、延播、禁播,但是中国的电视剧审查制度究竟是什么呢?《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当中有这样的说明:

单看制度条款有些模糊,其实具体的审查范畴大概分三类:

1、 政治问题(包括种族、外交、社会矛盾等)

2、 宗教问题

3、 色情、暴力镜头

以下列举一些影视作品的例子来说明:

比如网络剧《余罪》的下架就是因为其中涉及到了公安形象问题,最后张一山饰演的“卧底”被迫吸毒也是有损警察形象的。除此之外,剧中还涉及到了“淫秽”的画面,虽然处理得非常隐喻,但这些有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都无法逃过审查的规定。

作为国内首部反腐剧的《人民的名义》,自播出后也是话题不断,其凭借优质的剧本和老戏骨们的演技获得了广泛关注和业内的一致好评,成功凭借口碑出圈。但是因其影响力巨大,后期规避《人民的名义》的大肆宣传。

这些影视作品虽说遭到了审查部门的“处理”,但结果并没有对影视作品本身造成太大损失。不过有些剧集却没那么幸运了,比如去年范冰冰“偷税漏税”被抓,其主演的《赢天下》即便耗费巨资,仍然要面临“无限期延档”的命运。宫斗权谋的题材在国产剧中屡见不鲜,为何只严厉禁止了这一部的播出?其背后的真正原因定和范冰冰脱离不了干系。还有一些历史正剧也面临“严查”,比如《天下长安》至于何时才能播出,仍未有确切消息。

当然,也有一些反映社会现实及中国负面形象的影视作品不仅如期上映,而且还推进了中国制度的完善。《我不是药神》就是一个最佳的例子。电影讲述了中国治疗白血病的药非常的昂贵,许多病人都被迫去买印度禁药,这些印度药价格低廉,疗效却一样地好,但国家却将其规划为“违禁药”而禁止使用,这却导致了大量的病人因没钱治病而身亡。后来,国家进行了医保改革,尽力解决“看病难”、“治病难”的问题。这个电影能够通过审核,其实是因为影片结尾的“洗白”,电影描绘的是历史而非中国现状,其体现了中国政府的人性化,展现了中国政府切实保障人民利益而优化自身制度的正面形象。

因此,许多影视作品为了通过审核,纷纷选择在展现过去的“恶”的同时,也宣扬现在的“善”。有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和题材是国家广电总局严厉禁止的,比如“文革”题材。冯小刚导演对这段历史的感触颇深,其拍摄的电影《芳华》就是反映这段历史的故事。但在电影中,文革只是一个时代背景,是作为女主角家庭成分的补充,却并没有作为主要元素突出,影片的重点还是展现乱世爱情与个人成长。

同是冯小刚作品的《我不是潘金莲》以“上访”为题材,影片中尽显官员们的腐败与懒惰,甚至官员们为了阻止李雪莲上访而想出“绑架”的奇招。本以为这部电影的结局仍然会是一个团圆结尾,李雪莲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但没想到,结局仍然是“扎心”的,群众的渺小仍然无法与政府的力量相抗衡。纵观这几年冯导的作品,每一部几乎都在风口浪尖上,因为年过半百的冯导想尝试更多的新意,但无论如何突破都只是“戴着镣铐跳舞”。

冯小刚还曾经diss中国的审查制度,称自己的电影处女作本来想要模仿美国B级片,却不得不拍成C级片。中国电影里的“床戏”还不如不拍,观众们还不如上网去看,电影里没有的网上都有。一向耿直的冯导“口无遮拦”地说出了许多大实话,正因为中国审查制度的存在,才严重影响了中国影视作品的质量,这也就是为何中国许多的影迷都比较热爱日韩或欧美的电影作品。

电影进入美国以后,各大马戏团、剧院为了招徕观众而引进一些三俗的短片吸引人流,但这无疑会得罪一些德高望重的精英人士和宗教保守势力,随着电影内容日趋“堕落”,当局也表示了诸多不满。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因此各州都出台了不同的审查法令,甚至有些规则很是奇葩,宾夕法尼亚州竟然不允许电影中出现孕妇和母亲缝制衣服的场景。

不过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审查制度越来越科学,而基本上分为两点,一是政治问题,二是色情问题。

现在欧美、日本、英国、香港等地都实行电影分级制度,也就是将性爱、暴力、毒品、粗俗语言等在内的成人内容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在每一级里设定好允许面对的群众群,以便区分其面向的观众,起到指导未成年人看片的作用。因为有分级制度,所以在内容的审核方面就要松弛很多,不是不让拍,而是要面对特定的人群。

在韩国,观众们能够清晰地认知韩国的社会,电影引导的舆论也能够进一步推进社会制度与法律的健全,促进人性和政府的反思。

比如韩国的犯罪题材电影总是能够引起舆论轰动,《素媛》将儿童性侵描绘地如此骨感,受害者与家人们的痛楚、性侵罪犯的狂妄、韩国法律的不完善,看得让观众恨得咬牙切齿。该电影根据韩国真实案件改编,如此穷凶极恶的性侵犯竟然只判了12年,而12年后,网友们纷纷发表感慨“那个性侵素媛的坏蛋要被放出来了”。

这就是现实主义的力量。

为什么中国必须要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呢?

首先,影视作品从来都不是自由的,中国审查制度并不是国产作品缺乏佳作的理由。美国曾经有一部《海斯法典》限制美国电影的内容输出,不过在此期间,美国仍然有不少脍炙人口的佳作问世。伊朗的电影审查制度更加严格,甚至在电影中不允许用女演员,但是仍然有不少高品质电影值得被铭记。

其次,在思想自由的年代,更应该“戴着镣铐跳舞”。在这个开放的社会和时代,如果不对“表达”加以克制,那文艺作品则会堕入无尽的深渊。

第三,国民素质有待提高,审查制度有待完善。虽然在严苛的审查制度之下,仍然有一些优秀的电影作品问世,比如《桃姐》、《1942》,这些电影也都反映了相关的社会现实,比如“养老”、“饥荒”。

中国的审查制度并不是完全抵制社会向的影片和剧集,而是希望在揭露人性黑暗与自私之后,能够带给观众更多的正能量和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其实在《我不是药神》和《我不是潘金莲》上映以后,我国的上访制度和医保政策也在逐步的完善和规划之中,这就是优秀的影视作品的力量。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也触及了“反腐”的敏感话题,并且每一个腐败官员在现实生活中都能找到原型一一对应,但这样的剧集仍然通过的审核如期播出,甚至今年的政治大方向仍然是“反腐”。

以上所举的例子都是一些正向的例子,以此说明审查制度并不能直接影响影视作品的质量和创作方向,“戴着镣铐跳舞”也未必是一件坏事。然而,有一些影视作品虽说没有触及审查制度,不受审查制度的约束,但是却理应遭到抵制和限制。譬如《小时代》这样引导“拜金主义”的扭曲价值观和恋爱观,就应当遭到明令禁止。

所以说,中国不实施分级制度而是实施审查制度有其必然的原因,除了政治因素以外,也是由于整体国民素质的问题,观众对于艺术作品的欣赏只停留于肤浅的视觉快感,而并非真正善于并乐于挖掘本质,也缺乏对社会现象和制度现状的思考。如果中国不实施审查制度,为了商业利益,影视剧市场将会充斥着糜烂的味道;如果像其他国家和地区那样实施分级制度,那必然只有R级片题材才能获得广泛关注。

首先,剧情中所传递出的价值观导向必须是正面而正确的,必须符合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

比如黄海波与高圆圆主演的《咱们结婚吧》,其中有“小三”的情节,为了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小三”绝对不能有好下场,因此最终这个“小三”以流产并向正妻道歉为结局,而影视剧里的“小三”也都难以获得幸福。

比如台湾版的《流星花园》曾在大陆被禁播,理由是引导青少年早恋。后来改编的《一起去看流星雨》则将学校改成了“预备学校”,沈月版的《流星花园》也将学校改成了大学。

其次,色情暴力的镜头必须隐晦或规避掉。

国产剧中很少出现色情暴力的成分,“床戏”更不必说,要么表现地非常青涩,要么就直接关门黑灯,然后继续讲述第二天的故事。

如果是引进片,比如香港或者欧美的电影要在大陆上映的话,就要经过审查部门的删减。或者压根封锁所有引进渠道,比如《色戒》的资源在国内就很难找到。

再者,相比色情、暴力的成分可以在镜头方面成功隐晦掉或彻底规避掉,主题的表达更容易触犯到政策问题。

如果拍摄历史正剧,必须要树立伟人的正面形象,伴随着快餐文化的崛起,无脑爱情剧、架空玄幻剧反而备受观众们的喜爱,这些题材不用受到审核的折磨,却能够给创作者带来巨大收益,因此国产剧逐渐趋于悬浮化,创作者们愈来愈追求画面的美感和剧情的华丽,而忽视了内核的重要性。

但是,悬浮剧的产生也并不能完全归罪于审核制度,只能怪中国观众的艺术欣赏力还比较低下,艺术鉴赏还并未得到完全的普及。所以说,审查制度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提升中国观众对于艺术作品的鉴赏能力更是重中之重,根据目前中国影视市场的现状,“带着镣铐跳舞”未必是一件坏事。影视创作者理应大胆表达对社会阴暗面的控诉,优秀的社会题材影视剧诸如《人民的名义》无疑是为中国人民及国家敲响警钟,我们不应杜绝这样的剧集存在,但应当在此基础上进行思考,并共同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