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林忆莲才是《歌手》里最深藏不露的那个高手?
《歌手》,原名《我是歌手》,第五季已经播出四期了。
除了在第一期便一鸣惊人的迪玛希,这季的歌手阵容堪称历届最强:
曾声绝维也纳金色大厅的谭晶,华语音乐黄金时代的香港四大天后之一的林忆莲,曾教过天后被誉为“香港五大巨肺之一”的杜丽莎,还有唱跳俱佳的“雨神”萧敬腾等。
播出三期,前两期的风头被一鸣惊人的迪玛希给占了。
到了第三期,空降的赵雷以一曲《成都》直击人们的情怀,而这俩人也成功地成为了三期节目的热搜。
但今天菌菌要说的不是这两位风头正劲的歌手,而是这位温风细雨的林忆莲。
其实在第一期播出之后,林忆莲和她唱的那首《不必在乎我是谁》是上过热搜的,无奈当时的迪玛希太来势汹汹了,以至于很多人都忽视了首期排名第二的这位实力唱将。
但无妨,好歌手是经得住时间考验的。
和大多数观众一样,对于林忆莲最经典的记忆始终停留在那首《至少还有你》上。
这首由华语音乐第一填词人林夕作词的华语金曲,是对一个时代的记录,是那个最好音乐时代里颇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林忆莲就是见证那个时代的代表人物之一。
林忆莲、梅艳芳、王菲、叶倩文当时并称为香港四大天后,奉献了诸多耳熟能详的经典,亦如:
《至少还有你》、《为你我受冷风吹》、《不必在乎我是谁》、《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和李宗盛为电影《霸王别姬》合唱的《当爱已成往事》等。
她身上的标签很多,且都是极尽赞誉的,什么“香港史上艺术高成就的女歌手之一”、什么“乐坛成功的商业与艺术结合的完美名伶”,什么“华语乐坛造乐者”,如此尔尔。
她以歌手身份出道至今已32年,她进入鼎盛期的时候,我们的进口小哥哥还没出生呢,她获奖无数,办过无数场演唱会,是名副其实的天后。
不同于王菲的空灵、梅艳芳的风华、叶倩文的磅礴,林忆莲的声音总有一种小女人的悲悲切切、缠绵悱恻的情绪。
但是又并非完全的自我爱怜自怨自艾,而是充满着各种复杂的态度,有伤感有无畏,有细腻有洒脱,有温柔有气场……
总之,那是一种充满故事的声音,一种令人寻味的声音。
在这个歌唱类型综艺盛行的电视时代,我们的电视节目里从来不缺高亢热烈、动不动就跨几个音阶型的唱霸级歌手。
正如《歌手》的每一季都会有不只两位这类型的歌手,其他音综里也从来不缺,仿佛这是节目的基本配置。
我们缺的反而是不动声色型的低调歌手从不以飙高音来侵占你的耳朵,ta是如太极拳型的内功高手,就是那种有着“他强由他强”境界的高手。
林忆莲无疑就是这样的高手。
菌菌称林忆莲这样唱歌的方法为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
如果说迪玛希是先声夺人,以铺天盖地之势袭击和侵占了观众的耳朵,使之听过的观众无一不要跪要炸;那么林忆莲则是春雨润无声,以四两拨千斤之姿走进了观众的心,叫人听过之后安心。
这种四两拨千斤的内劲,可能在看一遍后处在当下那种热活的现场氛围中是感受不出来的。
坦白说,看《歌手》第一期第一遍时,听完迪玛希之后,后面的歌手唱了些什么,菌菌基本是没什么印象的,倾心于林忆莲却是听第二遍的效果。
换句话说便是,林忆莲是那种能反复回味的歌手,一鸣惊人如迪玛希,是别人可望不可求的天赋,但“用意不用力”却是历经时间后才能修成的大智慧。
私以为,境界比天赋更加弥足珍贵。
《歌手》第一期迪玛希是第一个演唱的歌手,他一上场几乎震慑全场,因为他的新鲜因为他的优秀,使得听过发观众长久地处于一种挖到宝的兴奋中。
而林忆莲是最后一个出场的,她是用来压场的,整个现场已经完全被前几位歌手搅热了。
作为香港四大天后、能驾驭各种类型音乐的林忆莲,并不是不会飙高音唱高腔,只是如果在此时她还来一曲高难度歌曲,再将氛围掀至另一个高潮,极有可能会弄巧成拙。
毕竟,热闹过后最终还是要回归安静的。
迪玛希是一开始的“放”,林忆莲是最后的“收”,菌菌以为,有放有收,才应该是一个一线的节目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
很庆幸,《歌手》这个舞台始终保持了歌手的多样性,无论是从地域分布上,还是类型选择上,《歌手》都极尽平衡,所以才有了现在呈现的效果。
否则,如果任由节目去追求听觉上的震撼,一味地挑选飙高音的歌手来挑战难度,那就真的失去歌手的意义了。
更庆幸,林忆莲来到了这个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