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曹再发 是什么造就了湖南“狂魔”曹再发
首先,无论有什么原因,曹再发故意驾车撞人伤害无辜,致3死5伤的行为不但触犯了法律,而且性质恶劣、令人发指,堪称杀人狂魔,必须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和舆论的痛斥,这是毫无疑问的。可是,枪毙了一个曹再发确实痛快省事。杀了他就能解决问题吗?到底是什么造就了曹再发这样的无赖和狂徒?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不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曹再发?等等,而这些却是我们不能不急迫思考的重要问题。
通过报道,我们不难看出,曹再发的造就与我们当地政府无原则的“软弱”有关。据多位汝城县政府工作人员称,曹再发只需公开扬言要去北京,地方政府就会紧张。一位长期接访曹再发的工作人员说,“有一次他上访用了一万多,政府就给了七万多。”甚至,在签署补偿协议时,连时任汝城县委政法委**钟玉龙也表示“按政策他不可能获得这么多补偿,可他在广州那样闹,各方压力也很大,希望能把他的问题处理好,别这样闹了。”
正是曹再发看到了地方政府的软肋,他才频频上访,甚至把上访当成了专业;正是曹再发的上访“逐见成效”,不断上访使当地政府疲于应对,当地害怕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稳住曹再发才成了当地政府的唯一选择;正是曹再发的上访与当地政府维稳思维相互博弈。
曹再发不断制造事端,在维稳的压力下,后来无论曹再发上访诉求合不合理,当地政府则一味退让。最终,曹再发未经许可占地建房,当地政府被逼到了墙角,不再妥协,曹则选择了开车上街撞向无辜者……
显然,为了维稳就可以不顾法律、法规和政策,一味的妥协软弱,是导致曹再发后来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的原因。可是,为什么曹再发后来如此强硬,当地政府那么软弱呢?我觉得除了让曹再发抓住政府维稳压力这一软肋外,关键是当地软弱前的“强硬”:即趁曹再发家没人之际,在房内财物没有取出时,强拆了人家的房子!
有果必有因!
从媒体的深入报道报可以清晰地看出,曹再发是如何从一个拆迁户演变成钉子户,然后又从钉子户进一步演变成“上访专业户”的路线图。在这个路线图的前端可以看出,当地在拆迁的时候,并未按规定给足曹再发应得的赔偿。
江头村村主任吴进良承认,第一次评估曹再发的房屋价格确实过低。但他同时表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第一次评估时,曹再发一家并不配合,紧关房门,不让评估公司进屋,致使无法准确测量’。
这样的理由很难令人信服,作为一级政府,迁拆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准确的评估是关系到日后所有工作的基础性数据,对于这样重要的数据,怎么能就这样不估而定呢?因此可以说,没有做到准确的测量评估,是当地相关部门的一个重大错误。
拆迁中按政策法规给予足够赔偿,是一件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这不应当出现错误,也不能出现错误。而当地相关部门之所以出现了评估不准的问题,是因为工作做得不够扎实,甚至我会觉得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不法勾当!?应当引起各地拆迁部门的警醒。
无论怎么样,在没有谈妥,甚至没有搬家前强拆别人的房子总是违法的吧。常言道,苍蝇不叮无缝之蛋、身正不怕影子斜、无欲则刚。刁民再刁,他也是民,不是官。如果刁民一点道理都没有,如果政府一点问题都没有,你让刁民刁刁试试,早被论罪惩处了。
所以,导致当地政府‘软弱’的原因,除了曹再发的刁和当地维稳压力,更主要的还是当地政府不讲道理、不按法规办事的“强硬”。某**曾说过“打铁还需自身硬”,若你政府部门不遵守法规,不按规章办事,又如何让民众信服?
很明显,强硬的强拆才是政府的最大软肋和痛处,也正是让“刁民”曹再发敢于没完没了的去上访,而政府不断妥协软弱的关键原因。正是这造成了杀人狂魔曹再发和今天的悲剧!如果这本帐仔细算下来,不论哪一方(尤其是政府)都是得不偿失,教训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