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被代言起诉索赔 有种伤害叫高晓松自拍揭高晓松情史
高晓松起诉索赔
有一种伤害叫高晓松自拍
认为自己“被”代言,国内知名音乐人、导演高晓松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余万元。
记者上午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9月14日,网上出现有关“音乐人高晓松为必要商城代言”的大量图文信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涉案图片中,故意采用与原告相同或实质近似的发型、眼镜、服饰、纸扇、坐姿和神态,文字内容故意影射原告。
涉案图片多处重点体现必要商城的名称和网站域名,反复强调代言必要商城,故意导致公众混淆和误认为原告为商城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