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荔波县邓恩铭烈士故居
邓恩铭烈士故居,坐落于黔南自治州荔波县城北向阳路21号,故居为一栋四排三间土木结构的普通居民瓦房,坐西朝东,当街而立。大门对面左侧10余米处生长着一株200余年的古榕树,树干周长10余米,高约15米,枝叶繁茂,四季常青,盘根错节,生机盎然,整体如伞状树冠。
1979年11月,烈士故居由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先后多次拨款在故居右侧修建了“烈士事迹陈列室”。室内陈列着烈士少年时代用过的笔、墨、砚台、墨盒、玉首饰、幅符、衣架、马灯、家信等实物,以及介绍烈士生平和革命事迹的图片、资料。
陈列室内,有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的题词:“学习邓恩铭烈士追求真理献身革命的崇高精神”,乔石委员长的题词:“弘扬烈士精神开拓前进振兴荔波”等等。故居内还保存着邓恩铭少年时代用过的木床、桌子、椅子、凳子、石磨、药碾、八挂钟等遗物。
邓恩铭,又名恩明,字仲尧,贵州荔波人,1901年生,水族。1921年,邓恩铭与我党创始人之一的王尽美二人代表山东共产主义小组,出席了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邓恩铭是中国共产党一大13名代表中年纪最轻的唯一的少数民族(水族)的代表。
1922年1月,邓恩名作为中共代表成员之一,出席了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回国后先后担任青岛市委书记、山东省委书记等职。1928年12月,因叛徒告密邓恩铭不幸被捕。面对敌人酷刑,邓恩铭依旧大义凛然、坚贞不屈。在狱中,邓恩铭同志写下《诀别》诗:
卅一年华转瞬间,壮志未酬奈何天
不惜唯我身先死,后继频频慰九泉
1961年8月21日,董必武同志在纪念王尽美同志的一首诗中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