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县委书记马斌立案 宁县县委书记马斌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四项要求
宁县县委书记马斌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四项要求
庆阳市纪委于杰
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出台后,宁县县委书记马斌就全县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及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省市精神,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主体责任,具体到人、到岗,确保各级党委和"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
建立个别约谈、集体约谈和分级约谈的长效机制,逐级延伸责任网络,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清晰直观、易于操作的责任链条。
二是抓好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纪检监察组织体制改革,更加突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队伍;探索加强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的新机制,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加强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
积极推进办案方式创新,努力探索完善群众代表参与办案、乡镇交叉办案等机制,争取取得实质性突破。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建立健全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抓好主责主业。坚持一手抓作风建设,一手抓查办案件,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督促其突出主业,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继续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效能风暴行动为抓手,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以影响民生、制约发展、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落实典型案件分析通报和点名道姓曝光制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维护好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
四是抓好责任追究。坚守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始终坚持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增强问责刚性,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惩戒作用和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