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从柏拉图《国家篇》到真正的爱国情怀
试论从柏拉图《国家篇》到真正的爱国情怀
国家是当今世界构成的基础组成,国家主权与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全球化兴起后发达国家民族国家意识的渐淡与发展中国家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不断兴起,一直以来都给笔者带来深深的疑虑,在读到卢梭塞缪尔等哲学家时,看到他们说爱国主义是流氓最后的庇护所后,更是对素来接受的爱国主义教育疑窦顿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哲学学习后,笔者不揣冒昧,试图从柏拉图《国家篇》对于理想国家的描述出发,用哲学的视角阐释真正的爱国情怀。
概述:
怀特海曾经说过,“欧洲哲学传统最稳定的一般特征,是由对柏拉图的一系列注释组成的。”这句话足以说明柏拉图的伟大。而柏拉图最伟大的著作之一《国家篇》(《理想国》)更是在他的哲学体系完整形成后的集大成之作,但凡接触哲学的人都或多或少的知道《国家篇》中的一些思想,知道《国家篇》几乎涵盖了西方哲学到政治的各个方面。因此从《国家篇》中探寻某些精神的来源与合理性是非常有必要的。
《国家篇》针对当时希腊城邦出现的重重危机问题,以理念论为核心,将哲学理论与政治思想合二为一,为了挽救危难之中的希腊城邦制度,设计了一个以“正义”理念为哲学政治基础的理想国家。当然,柏拉图的理想国在很大程度上的乌托邦性质也是我们必须认清的,王小波在多年以前的杂文中就提到过他对柏拉图哲学王以及其中各种制度的不加信任。本文无意夸扬《国家篇》中涵盖的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和其他各门哲学分支的伟大成就,而单从《国家篇》中关于国家城邦的起源与发展,进而联系后来政治哲学的相关理论与思想,对爱国(主义)情怀做出某种程度的解释与论述,意图通过论证,让爱国情怀得到真正的解放,而不是被教条主义的灌输某种非理智的类宗教信仰,而从来不知道为什么要坚持这种信仰。或许只有真正的了解了爱国情怀,什么是爱国情怀,应该如何保持爱国情怀,如何识别似是而非的伪装爱国情怀,作为在这一片土地上生长起来的我们,才能够真正的了解到这种意识的可贵性与重要性,才会摆脱多年以来的体制内的僵化教育,才能获得某种程度的升华与自我解放。而在我看来,这就是哲学应该做的工作。
综述:
从国家产生到爱国情怀的必然性
在柏拉图《国家篇》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由于苏格拉底和格劳孔以及其兄阿德曼托斯无法就个人正义得出最令人满意的答案,于是苏格拉底给出一个方案,“假定我们视力不好,人家要我们都远处的小字,正在这时候有人发现别处用打字写着同样的字,那我们可交上好运了,我们就可以先读大字后读小字,再看看他们是不是一样”。(同上,57)当苏格拉底提到有个人的正义,也有城邦的正义时,整个《国家篇》进入正题,亦即所有的话语参与者开始探讨起国家的产生来。
在柏拉图之前的古希腊哲学家中,已经有各派哲学家对国家进行过探讨,然而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误解了社会与国家的不同之处。而比之于柏拉图,更加相形见绌的乃是他们朴素的社会论,因为这些哲学家们都借助神话来进行寓意,比如普罗米修斯给人类偷来了火种,并偷取了赫费斯图斯和雅典娜的创造技艺的才能,因此使人分享了神的部分性质。赫尔墨斯给人类带来了尊重与正义的美德和能力,因此,根据相互尊重与正义的美德形成道德约定法律,才得以进入文明社会。
相比于这些朴素的带有神秘色彩的社会与国家的进化论,柏拉图提出的城邦国家的起源显然更加符合历史实际。“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不能单靠自己达到满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58)——这是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道出的他所认为的国家产生的原因。接着柏拉图又提到城邦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猪的城邦”,再到“发高烧的城邦”,柏拉图竭力创造出一个完备的国家体系。在这个国家里,“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性格的工作”,“每个人都要把各自的工作贡献给公众”。在经济生活的角度,柏拉图通过巧妙的叙述方式,论述了人们因为生存需要的基本需求,而产生互助,逐渐的形成一种保障城邦成员生存的经济体制,这便是城邦国家形成的自然基础。
在谈完最初的猪的城邦后,柏拉图进一步描述了逐渐繁华的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因此也进入了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讨论。最终,就像最初所说的那样,在这个国家里,国家公民的幸福是必然的。在这个国家里,分工上,他们从事自己擅长的行业,并且从事这种行业不是为己牟利,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这个国家里在相关方面有欠缺的人服务。就好比医生治病仅仅是为了治好他人之疾,而不是为了谋取财产。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国家的物质资料是丰富的,社会公民在生活上是有保障的。在艺术文化上,他们进行善的传播与教化。在国防上,也有“护卫者”的产生保障在这个地域里生存的人的安全。而在政治上,柏拉图提出了一项高贵的谎言,即贤人是由金银构成的身体,普通人是由铜铁构成的身体,而这种身体不是一成不变的,金银可生铜铁,铜铁亦可生金银。而作为金银的闲人必然是管理国家的最好人选,因为他们身体中天生的拥有金银,他们对世俗的金银是不感兴趣的,不能占有的,因此也没有任何意义上的贪污腐败。他们的儿女妻子都不为自己所占有,因此也不可能有任何意义上的以权谋私。这便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后来我们尽可以说它是一个乌托邦,是一个不可实行的空想主义,甚至会有人从各个方面对它进行意识形态上维护奴隶制度的批判,然而,《国家篇》几乎影响了西方社会后来的各个年代各个地域的学术界,因为其对国家产生的认识和提出的相关政治哲学理念都具有天才性的启发意义。
虽然柏拉图没有明确的提到爱国,然而,柏拉图却提到人们在这样的城邦国家里干各自擅长的事,为他人牟利,同时自己享受幸福,有安全的保障,有贤人的治理调节,有良好的教育,有善的最高理念的照耀(她的儿子是现实生活中的太阳),互助协作,于是这样的国家必定是和谐的,没有利益纷争的,因此,这样的国家是正义的,正如最初探讨的正义的人那样。尽管在最初的探讨中,格劳孔与阿德曼托斯以及色拉叙马霍斯(智者)都提到过个人正义某种意义上的悲剧性,行正义之事不如行不义之事好然而从小我们都被教育要行正义之事却不是因为正义本身的悖论。但是在经过国家正义的探讨后,柏拉图把国家正义与个人幸福完全的联系在一起,因此正义与个人需求的满足毫不矛盾,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生活的人们必然是爱国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按这样的理念构建出来的国家,人们爱国不仅是爱自己,爱自己的最高利益与幸福,还热爱正义良知法律道德,每一个生活在自己国家里的人也因此深爱他的国家。这就是爱国情怀产生的必然性。
被构建的爱国情怀——爱国主义
柏拉图《国家篇》里的初等教育的全部内容是音乐(泛指文化)和体育,即便是对护卫者的高等教育,也只是提到他们的灵魂必须转向,向上提拉以进入永恒的理念世界,并且学习数理科学,以获得真正的知识。并没有在任何篇章当中阐释爱国主义的必要性,或许是因为柏拉图认为这是毫无必要的情感,和自己所倡导的理念世界相悖,又或者,也许在这样的城邦国家里,柏拉图也清晰的意识到,没有人会不爱自己所身处的国家的。
然而在我们从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里,我们知道——“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推动中国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的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培养四有新人的基本要求”。(新华网,《爱国主义教育》)
这样一个教导,是不符合平等话语规范的。它并没有在任何意义上告诉你它是如何正确,它如何合理,我们为什么要心甘情愿的去遵守。在价值理性上,我们不能心甘情愿的承认我们坚持爱国主义是为了坚持爱国主义而坚持,就像行善和做正义之事是为了它本身而做一样。康德的第二批判可以用绝对的道德命令,近宗教化的让我们在某种意义上理解为善而善,为正义而正义的正确性,但是爱国主义却不可以通过类似的方法进行,因为它根本不属于一种道德(下一段会加以论述)。而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作为追求个体幸福的人来说,坚持爱国主义只是被提到“是中国前进的巨大动力……四有新人的基本要求”等等大而空的话语符号,其后的所指无法让人们清晰的看到个人幸福在什么地方可以得以实现。而个人幸福,在前面已经提到过,按柏拉图的《国家篇》,是人们建立国家的原因,也是国家存在的前提。因此,这样来看,这样的教条仅仅是在编造在构建一种精神,这样的精神因为其本身的不合符理性,又在各种宣传中不断的加深,所以所有生活在这个国家中的人的精神都在被构建,从而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
塞缪尔.约翰逊曾说过:“爱国主义是流氓最后的避难所”。勃兰特.罗素也提到:“爱国主义就是积极地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杀人与被杀”。这样看来,我们素来所接受的爱国主义并不属于美德。因为在广大的历史上来看,被当权者构建出来的爱国主义者经常是冲在两个国家发生矛盾的最前方,无论是从前的交战,还是现在的很多网络上的口水战,都会制造出一个道德的悖论,那就是既然你们都是符合道德的,那么你们为什么又要为共同坚持的信仰而发生冲突呢。而在两个国家冲突时,你们作为爱国主义者竟然不去支持自己的国家,便又是放弃爱国主义,是不道德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爱国主义本身就是不符合道德的。
从现实生活中看,中宣部、国家教委、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团中央和最高的党中央,他们发出各种通知,上行下效,无论是小学生还是大学生,都会被组织,或阅读爱国主义书籍,或观看爱国主义电影,或学习爱国主义歌曲,建设各种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所有的途径,为着这样一个所谓的“光荣传统”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日积月累,多年以后,一个爱国主义的价值观便被成功的构建。
在爱国主义的背后,必然会有其深层次的操盘手。如果说爱国主义是民间的主义,那么在爱国主义风行的国家的最高层,这个国家的管理集团必然奉行着另外一个与爱国主义同根同源的意识形态,那便是国家主义。勃朗科.霍尔瓦特(Branko Horvat)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中这样定义国家主义——“如果一个社会的统治阶层承认传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比如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被剥削阶层的解放等,但是将社会主义修正成为一个决定性的重要的方面:国家的角色,那么,这个社会被称之为国家主义”。(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24)中国在最初建立社会主义的时候,因为特殊的历史环境(物质匮乏,战后重建,孤立无援等等)导致了一种和社会主义有表面上的类似却在核心理念上截然相反的一种主义的出现,这种主义缺乏政治民主,缺乏符合历史发展的经济理论以及社会理论,以至于这样一个国家里,个人不再是主体(被曲解为集体主义,而密尔说过:“我是一个集体主义者,但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好办法却是采用个人主义。”这一点也和柏拉图阐述国家产生的原因相同)。这样的国家,其国家存在的目的不再是让人们团结互助(如同柏拉图理想国里所描述的那般),而仅仅是一个组织。这个组织里,当权的政党逐渐的成为一种隐性的教会,它所下达的政策法规蜕化为一种宗教。托格茨基对此的描述是:“一个人只有和党在一起并通过党才可能是正确的。”
我们知道,柏拉图在《国家篇》里一直在探讨什么是正义,其中他提到,“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干自己分内的事而不干涉他人分内的事”,“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互不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国家篇》,434)然而当一个国家的所有疆域内,都弥漫着一种让人恐惧的宗教氛围时,生活在其中的人便不能够有足够的空间做自己分内的事,市场的国进民退让生意人也无所适从。辅助者与护卫者都变成国家机器,守卫的是当局的利益,而并非柏拉图所认为的那样为国家服务,亦即为这个国家里的人服务。这样的国家就违背了柏拉图在探讨国家成立前所探讨的正义一词了。这样一来,产生的只能是这样一种后果,国家的“泛政治化”——一切活动都从属于当局所倡导的政治。哲学也好,文学也好,体育也好,各种活动各行各业都必须成为当权者的教徒,任何异议都会被斥为异端,进行迫害或者令其处于不生不灭的消失状态。
所以,在泛政治化的情况下,爱国情怀被强迫的染上极其浓烈的政治色彩,被统治阶级宣传为一种不需要解释的宗教,这里的“国”和柏拉图的“国”已经是两个概念。或者说,这个国不是由人所身处的社会组成的国,而是由执政者当局的组织形成的“国”。我们假设,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纵便是这种“爱国主义”会对所在国家带来领土扩张国家完整统一等各方面的利益,但我们仍然要说,这样的一种精神在现代社会是不值得提倡的。这是对政治民主和公民自由的一种蔑视。何况这样一种精神带来只能是统治阶层的不断集权与发明出各种稍加思考就会体会出其不合逻辑的政治理论出来。这就是柏拉图在《国家篇》里提到的“寡头政治”——统治集团成员获得大量财富,挥霍浪费,违法乱纪,无恶不作。(550)这样一来,如果当局宣传的爱国主义教育获得成功的话(事实上似乎也是这样),生活在其中的人将会把他们所遭遇的一切不幸都认为理所当然。罗素说过:“劳动的道德是奴隶的道德,古往今来的当权者们都宣扬劳动的光荣,可他们自己却从来不劳动”(勃兰特.罗素《一个自由人的崇拜》)。因此,这样的爱国不是爱国,而是直接丧失了反思质疑的能力。你可以不交思考的加入一场国家之间的战争,你可以为了一面抢救一面国旗而牺牲生命,你可以在危难来临需要撤离时说让领导先走,你可以作为人大代表几十年听党指挥不投反对票,这就是被教育的爱国主义。而作为一个国家的成员,不是为其他人谋幸福(从而自己也获得幸福,反之亦然),而是遵守着这样一种精神,这显然是和国家建立的初衷相悖的。
而与我们的爱国主义恰恰相反的是,按柏拉图《国家篇》里的设想,最好的政治是贤人政治,他提倡哲学王(这里的哲学王有较为宽泛的意义,应该指政治与哲学等各种智慧集于一身的统治者)来治国——“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够严肃认真的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利与聪明才智合二为一”,“否则的话,我亲爱的格劳孔,对国家甚至我想对全人类都将祸害无穷,永无宁日。我们目前所描述的那种法律体制,都只能是海客谈瀛,永远只能是空中楼阁而已。”(473)在我看来,这样的哲学王是不会去构建一种“爱国主义”的,因为这样的“爱国主义”恰恰就是“不爱国主义”。
自由的爱国情怀
除去国家主义带来的“爱国”以外,还有一种民族主义引起的“爱国”。“民族作为一个概念的历史意义,主要不是因为它基于一个具体的、实在的国家组织或地方,而是因为它具有空前的力量支配着分布广阔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外国文学》,2010年第一期,p113)。也因此,民族主义带来的爱国主义在事实上是一种想象的构成。雷蒙德.威廉斯指出:“根本上说,‘民族’作为一个术语与出生地相关。我们出生在一些关系之中,这些关系非常独特的固定于一个地方。这种最初的,‘可确定位置’的关系形式,在人和自然方面都非常重要。然而从那种形式到现代国家,则完全是人为的现象。”也就是说,民族主义者的爱国主义依然是被人为构建的,是钱钟书所提到的“创造性回忆”,把无法追溯的过去进行自我定义,充当上帝的角色,从而使它(“爱”“国”)的合理性不可能受到怀疑。而在西方文化研究里,一种普遍得到赞同的观点是——“民族是创造出来的”。“民族主义不是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民族主义是在民族缺场的地方创造出来的”(安德森《想象的群落》)。
于是在这种意义上,民族主义的爱国带来的依然是一种强制性与非理智性。而民族和民族性作为意识形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在发生着变化。第一世界国家的民族性逐渐减弱,而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性却日益明显(08年的家乐福事件,莎朗斯通事件,最近的“圣战”事件等等)。当一个国家的民族主义情绪与官方所传递教化的爱国主义相结合后,原本的生在这个国家的人们的爱国情怀便不再自由。而爱国情怀必须是自由的,强迫下的各种主义是无法产生真正的爱国情怀的。
我们可以这样美化的说,爱国主义和所谓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宗教性私德”(如果它能被称为“德”的话),这样一种“宗教性私德”在公民社会构成的国家里是不应该被强制执行的,也就是你可以去骂韩国可以骂美国,但你不能要求其他人也得这样。在一个国家里,“曰使小己与国群,各事其所有事,则二者权力之分界,亦易明也”。“独至一民行事,吉凶厉害,止于其身,而与余人为无涉……”(英.穆勒《自由论》严复译《群己权界论》,河北教育出版社,p503),李泽厚是赞同严复把穆勒的《自由论》翻译作《群己权界论》的,其意义在于,“小己”与“国群”的分界,各为其事,“划分‘私域’和‘公域’的界限”(《权力与自由》,袁祖社著,p87),个人领域是不能干涉的,他人是不能妨碍的。也就是说,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爱国情绪是无权被强加于个人自身的。作为一个生活于这个国家的个体,也是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种非理智情感带来的危害,从而以理性思考代替这种宗教迷狂。
正如前面论述的爱国情怀的必然性一般,从国家产生的那一刻起,这个国家里的人便都会有一种爱国情怀。这种爱国情怀并不在于这个国家的完美性给其中的个人带来的幸福有多大。并不是幸福收获的越多才越爱国。正如《国家篇》中提到的那样,一个城邦国家是不断的进化的。所以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最初就完美无缺。所以最重要的是,这个国家给这些人带来的能够收获个人幸福和自身正义与善的理念的实现的可能性有多大。
当一个国家产生后,这个国家里的每个人,都应当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施展才华,造福他人,同时他人也造福自己。这样的国家在不断的探索中,拥有了一个贤人组成的政府,这样的政府是没有贪污没有腐败没有迫害的。而在这样的国家中,生活其中的人们的爱国情怀会因为其爱国情怀的自愿性和理智性而不断的深化,而且是有益于自己国家的所有人的幸福的深化。这便会成为一种“社会性公德”,而非“宗教性私德”。
这样一来,即便在这个国家危难的时刻,国人依然会想着如何尽自己所能造福他人,实现自身的善与正义,就像柏拉图在希腊城邦衰落时写下了《国家篇》,就像康有为在国家危难之际提出的布衣改制,就像严复不断的翻译西方先进著作并探寻中国之道。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处于一种自由的爱国情怀,一种人之为人的自由,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Dasein(此在)。他们这样穷毕生之精力的奋斗不息,不是对当局惟命是从,而是不断的批评反省,探寻出路,这样的行为,恰恰才是真正的爱国情怀。
只有有了这样的国民,国家才是正义之国。而这样的爱国,才是发自内心的,经过理性思考的真正的爱国情怀。
结语:
爱国也许是一个需要永恒探讨的话题,然而前提是你必须知道你为什么爱国,你为谁而爱国,你爱的国到底是什么,你爱国后能希望什么。只有这样,才有讨论的必要。本文当然没有说尽爱国,仅仅是想提出一些疑点,也就是上面提到笔者认为爱国之前必须知道的那些东西。
虽然是从柏拉图出发,但是笔者并不想局限于纯粹哲学的探讨,一来毕竟不是哲学系的专业生,没有如此高的理论修养和思考深度,二来,柏拉图的《国家篇》也是西方最早的系统的政治学著作,而关于爱国的话题,恰恰可以以此来引申到政治哲学上来。这也是严复所说的“始于学术,忠于国家”,也正是哲学的任务之一。本文仅仅是提供一种思维方式,荒谬之处,还望海涵。是为结语。
参考文献:
1、《理想国》,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2、《国家篇导读》,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姚介厚 著
3、《权力与自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袁祖社 著
4、《中国现代学术经典——严复卷》河北教育出版社,刘梦溪 主编
5、《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勃朗科.霍尔瓦特(Branko Horvat)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