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诉网友侵犯名誉权获赔6万 盘点明星维权成功案例
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的一言一行更加受到公众的关注,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很难辨别网上流传的信息的真假。有人恶意的中伤会令明星名誉受损,这个时候最好的武器就是诉诸于法律。
12月20日,黄晓明起诉微博用户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黄晓明胜诉,法院责令涉事微博用户袁某向黄晓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加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6万多元。北京海淀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文,黄晓明本人转发,称“只希望这个世界多一些善意”。
据悉,2016年4月7日,微博用户袁某在其账号“EC品牌观察”上登载博文,借用网上热火的“江南皮革厂“的段子,直指黄晓明“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baby跑了”,并称黄晓明是“王八蛋老板”,暗示黄晓明和其代言的“东虹桥金融在线”兑付危机有关系。该微博一经发出得到大量转发,包括“东虹桥金融在线”和黄晓明工作室都发布声明,称黄晓明除了为该公司“贷你圆梦”项目共同宣传外,并不存在任何投资关系。
袁某的行为具有“显而易见的诽谤意义和侮辱意义,最终他也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了代价。现在的艺人越来越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让我们来看看,除了黄晓明,还有哪些艺人也成功维权了?
黎姿
2007年年底到2008年年初,身穿性感吊带装的香港明星黎姿出现在合肥一家医院的妇科及性病广告上,黎姿一怒之下聘请律师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此案经过两级法院近半年的审理,09年12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黎姿获赔13万元。
范冰冰
2007年9月,北京当代女子医院在未经明星范冰冰同意的情况下,发布“范冰冰整容暑期特别奉献”字样进行广告宣传,范冰冰以此广告严重损害了其公众形象及侵犯了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被告北京当代女子医院侵权。最终范冰冰胜诉,法院判决北京当代女子医院支付原告范冰冰赔偿金12万余元,并撤销侵权广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angelababy
Angela baby(杨颖)自出道以来,整容传闻不断,数月前被某杂志大字标题指她7年来不断整容。在报道出来后她曾表示想要效法范冰冰的做法,找医生为自己验证没整容,包括检查脸部有没有任何伤口,以及结构是否异常,完成报告后就会对有关周刊采取法律行动。如今终于有了结果,今年4月29日,香港《3周刊》发表声明向angelababy道歉。
张柏芝
2006年,当时国内最大肖像权官司的原告就是张柏芝。源起2004年6月,广西某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擅自将张柏芝的肖像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侵害了张柏芝的肖像权,张柏芝一怒之下便状告此公司侵权,提出停止侵权、登报道歉、赔偿200万元。经审判,张柏芝胜诉获赔100万元。